您的位置:汉滨区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办文件 > 正文内容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政府1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文件名称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政府1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索引号 HB-hbqzfqzfb-zfbwj--2016-0430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6〕174号 成文日期: 2016年11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6-11-04 14:59

汉政办发〔2016〕174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区政府1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区政府11月份要集中精力抓好项目建设、工业经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及社会事业等方面21项工作。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要夯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对因主观原因造成工作滞后、项目推进缓慢的单位要追究责任。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建设

1.完成2017年重点项目计划和重点前期项目计划,确定2016年不能开工重点项目的替补项目并开工建设(由罗本军同志协调,区发改局(项目办)牵头,相关部门及镇办负责)。

二、工业经济

2.开工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和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启动产业孵化园西区1、2、3号厂房基础开挖和朝阳社区4、7号楼工程建设,荣泰粮业省直属库1、2、4、5号仓库竣工(由荆钟同志协调,区经贸局、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五里镇负责)。

3.参加第十六届西博会(由荆钟同志协调,区招商局负责)。

三、农业农村工作

4.完成秋季林果园种苗栽植,组织召开秦东地区护林联防四届四次扩大会议(由李森文同志协调,区农业局、林业局负责)。

5.开展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做好各项水利在建工程扫尾及竣工验收准备(由李森文同志协调,区水利局负责)。

6.完成“十三五”农村脱贫攻坚规划编制,加快推进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安置点建设,做好贫困村、贫困户第三方评估工作(由李建飞同志协调,区扶贫局、搬迁办及相关镇办负责)。

四、基础设施建设

7.研究推进城东大桥、高井路二期和西坝、东坝、长春、黄沟、高井片区棚户区改造征迁工作,启动瀛湖路片区、兴安路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入户征收,开展中心城区“两违”调查整治,加快推进张滩中心、建民长岭和关庙东站、邹家碥、柑树安置社区建设(由李建飞同志协调,区征收办、搬迁办、新城办、老城办、江北办、建民办、关庙镇、张滩镇、吉河镇负责

8.开展重点镇建设专项督查,建立完善房产交易信息管理平台,推进五里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制定中心城区供水及污水处理PPP项目打包招商方案(由李建飞同志协调,区住建局、招商局、五里镇负责)。

9.做好陕南移民搬迁旧宅腾退复垦工作,推进阳安铁路二线、安康机场迁建征迁(由李建飞同志协调,区国土分局、机场办、五里镇、关庙镇、早阳镇负责)。

10.加快脱贫攻坚贫困村道路和北横线路基、牛蹄对外公路、谭坝双河桥、沈坝枫树河桥、关家溢洪道桥等在建工程进度,启动大紫路招投标(由荆钟同志协调,区交通局及相关镇办负责)。

五、社会事业

11.安排部署秋季绿化工作(由李森文、缪红艳同志协调,区林业局、双创办负责)。

12.开工建设建民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启动早阳区域敬老院、老城少数民族老年公寓招投标,完成洪山、恒口、吉河区域敬老院主体工程(由李森文同志协调,区民政局负责)。

13.开展旬阳电站汉滨库段2个移民集中安置点勘测设计和地质灾害评估,并启动淹没土地征收工作(由李森文同志协调,区移民局负责)。

14.推进枣园九年制学校、东坝社区(枣园)幼儿园,育才小学、西关小学改扩建项目建设,开展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由罗本军、缪红艳同志协调,区教体局负责)。

15.加快镇村文体中心、村级活动场所、百姓大舞台、双龙景区、流水镇七里村旅游示范村等项目建设进度(由罗本军、缪红艳同志协调,区文广旅游局负责)。

16.安排部署全区医改工作,推进区一院门诊楼、三院住院楼、卫生服务大厦工程建设和市区中医医院资源整合,启动医养结合试点和医养护一体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由罗本军、缪红艳同志协调,区卫计局负责)。

17.安排部署全区创森工作,开展中心城区马路市场百日整治(由罗本军、缪红艳同志协调,区双创办负责)

六、其它工作

18.做好市对区目标责任考核对接,开展市对区考核、重点项目建设督查由罗本军同志协调,区统计局、考核办、政府督查室负责)。

19.督办重点信访案件(由罗本军同志协调,区信访局负责)。

20.开工建设洪山镇垃圾填埋场和瀛湖镇江南、江北污水处理厂,启动大竹园等5个污水处理厂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设备采购,开展页岩砖厂污染治理,完成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由荆钟同志协调,区环保局、瀛湖镇、流水镇、双龙镇、洪山镇、大竹园镇负责)。

21.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检查(由荆钟同志协调,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办负责)。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