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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政府9月份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文件名称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政府9月份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索引号 HB-hbqzfqzfb-zfbwj--2016-0414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6〕148号 成文日期: 2016年09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6-09-13 15:59

汉政办发〔2016〕148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区政府9月份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区政府9月份要集中精力抓好项目建设、工业经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及社会事业等方面20项工作。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要夯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对因主观原因造成工作滞后、项目推进缓慢的单位要追究责任。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建设

1.完成五里镇基础设施及文化广场、农村饮水工程、洪山富硒核桃油茶种植加工等项目建设(由李森文、李珺同志协调,区发改局、文广旅游局、林业局、水利局、五里镇、洪山镇负责)。

二、工业经济

2.完成光伏发电、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五里产业孵化园西区等项目招投标,以及产业孵化园东区16号厂房钢构吊装、长兴路路基处理和大秦实业、兴瑞达、恒通建材等9个项目风险评估,启动产业孵化园西区北侧围墙建设(由荆钟同志协调,区经贸局、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五里镇负责)。

3.推进安康水镇、南美白对虾养殖等招商项目(由荆钟同志协调,区招商局负责)。

三、农业农村工作

4.开展秋季动物卫生防疫工作,完成土地确权登记信息资料自查和省级农业园区省市检查验收准备,开展秋季经济林果园建设和国家森林资源卫片执法核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由李森文同志协调,区农业局、林业局负责)。

5.开展脱贫村水利项目施工设计,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由李森文同志协调,区水利局负责)。

6.完成全区扶贫大数据平台建设,全面规范全精准扶贫工作档案管理,开展年度脱贫攻坚工作督查和评估(由李建飞同志协调,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扶贫局及相关镇办负责)。

四、基础设施建设

7.组织召开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推进建民长岭社区、张滩中心社区、关庙柑树安置社区(一期)和南环东路安置点、东坝防洪保安工程安置点建设,做好西坝片区棚户区、金州路、西南片区改造和城东大桥、晏台东路、高井路(二期)征迁工作(由李建飞同志协调,区征收办、新城办、老城办、建民办、张滩镇、关庙镇负责)

8.做好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推进安康机场迁建、316国道改扩建和阳安铁路二线及直通线项目征迁(由李建飞同志协调,区国土分局、五里镇、大同镇、关庙镇、早阳镇及相关镇办负责)。

9.开展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做好农村综合整治专项规划工作(由李建飞同志协调,区住建局及相关镇办负责)。

10.加快推进脱贫攻坚贫困村道路建设“七八九”大会战,石梯汉江大桥建成通车,推进北横线、牛蹄对外公路、谭坝双河桥和沈坝枫树河桥等工程建设(由荆钟同志协调,区交通局及相关镇负责)。

五、社会事业

11.开展学校秋季开学收费及校园安全工作督导检查(由李珺同志协调,区教体局负责)。

12.做好省级慢病示范区复核迎验准备,推进城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和区镇一体化试点工作(由李珺同志协调,区卫计局负责)。

13.开展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和脱贫攻坚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督导检查,做好第八届西部文博会参会参展工作(由李珺同志协调,区文广旅游局负责)。

14.开展“创森”示范点核查,完成中心城区示范街区、示范片区立体绿化设计,培育确立“健康细胞工程”五类示范点(由李珺同志协调,区双创办负责)。

15.加快恒口、洪山、吉河区域敬老院、区级老年公寓和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启动旬阳水电站汉滨区库段移民搬迁安置、土地补偿兑付工作(由田刚同志协调,区民政局、移民局、残联负责)。

六、其它工作

16.完成国开行、农发行项目贷款和省供销社产业精准扶贫项目对接落实工作,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和第三季度经济运行工作督查,完成45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申报,督办前三季度存在欠账的重点项目(由李森文同志协调,区发改局、扶贫局、统计局、考核办、供销社、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信用联社、政府督查室负责)。

17.安排部署全区反恐怖和禁毒工作,开展打击“盗抢骗”和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继续做好重点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由李森文同志协调,区公安分局、信访局负责)。

18.完成2016年征兵工作(由李森文同志协调,区人武部负责

19.开工建设瀛湖镇南溪、玉岚污水处理厂,完成洪山等5处污水厂主体工程建设、瀛湖镇境内4处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和大竹园粮茶等第二批污水处理厂施工图设计,继续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由荆钟同志协调,区环保局及相关镇办负责)。

20.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兴安职中综合楼“8.15”事故调查(由荆钟同志协调,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办负责)。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9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