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滨区“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 ||
索引号 | HB-hbqzfqzfb-zfbwj--2016-0409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汉政办发〔2016〕132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08月30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6-08-30 17:40 |
汉政办发〔2016〕132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汉滨区“十三五”消防事业
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汉滨区“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6日
汉滨区“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目 录
前 言 ……………………………………………………………1
第一章 规划背景…………………………………………………1
第二章 总体思路…………………………………………………6
第三章 主要任务…………………………………………………9
(一)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9
(二)提升火灾防御整体水平………………………………11
(三)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14
(四)优化消防人文环境 ………………………………………18
第四章 实施责任和保障措施 …………………………………21
前 言
“十三五”时期是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区实现跨越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克难时期,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汉滨区“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对于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妥善应对新挑战,牢牢抓住新机遇,全面落实新要求,加快推进全区消防事业新发展,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建设美丽、富裕、和谐新汉滨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及《安康市 “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汉滨区消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战略重点、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指导全区未来五年消防事业发展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实施期限为2016年至2020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全面总结汉滨区“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经验,科学研判把握全区消防发展特征规律,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夯实基础、开拓思路,以党的十八大及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统领,努力开创汉滨消防事业发展新篇章。
一、“十二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成果
“十二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消防支队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区消防工作取得长足发展,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三大体系”建设全面加强,火灾防控水平和灭火救援能力显著提升,火灾形势保持持续平稳,为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成效显著。区委、区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责任落实力度进一步加强。部门信息沟通、联合执法和宣传教育机制逐步健全,检查考评得到加强,部门监管职能进一步发挥。行业系统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等制度不断完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自我管理能力明显提升。二是社会火灾形势持续稳定。连续五年实施火灾隐患清剿专项行动,部署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等消防安全专项行动20余次,检查社会单位8039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4425处,查封场所单位213处,责令“三停”138家,罚款200余万元,拘留32人,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形成了“政府挂牌督办、部门联合执法、媒体公布曝光、隐患举报奖励”的火灾隐患整治长效机制。三是公共消防设施逐步完善。“十二五”期间,全区购置举高、压缩空气泡沫、抢险救援、大吨位水罐、多功能高层供水等各类消防车10余辆,消防员个人基本防护装备基本配备到位,常规灭火救援器材逐步实现向“高、精、尖”方向发展;市政消火栓建设与“十一五”相比突破较大,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力度明显加大。四是公众消防安全素质显著提升。全面开展镇、村“两委”消防培训,全区镇一级政府负责人及大、中、小网格网格员消防安全培训覆盖率达100%,农村、社区基层培训覆盖面超过90%。大力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工作,消防宣传教育逐步纳入国民教育计划,每年开展主题消防宣传、“119”消防宣传周和中小学生消防家庭作业活动,形成了“对象公众化、形式多样化、工作常态化、教育通俗化、覆盖社会化”的全民消防宣传教育模式,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普遍提高、素质进一步增强。五是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有效增强。组建了汉滨区应急救援大队和灭火救援攻坚组。持续深化部队执勤岗位练兵活动,扎实开展铁军中队创建工作,完成了星级铁军中队评定工作。五年来,全区共接警出动933起,出动车辆 1368 辆,出动警力 8113 人,抢救被困人员 259 人,疏散被困人员 2202 人,抢救财产价值 3661.8万元,实现了参战人员零伤亡。其中,扑救火灾360起,完成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任务573次。成功处置了“2.13”矩鑫商务宾馆火灾、“3.31”马坎天然气管道泄露处置等急、难、险、重任务,完成了历届龙舟节等重大节庆活动、重大接待活动消防安保任务。
二、消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二五”期间我区消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消防事业发展水平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仍然相对薄弱。
1.消防安全社会化程度有待提高。镇办及村(社区)等基层消防监管力量较为薄弱;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监管和执法机制还不完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淡薄,职责履行和火灾隐患整改尚不到位;消防安全公民参与度有待提高。“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必将带动各类产业结构升级突破。历史经验证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时期也是火灾的多发期,未来五年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必将对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提出更高要求。
2.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仍有缺口。各镇办消防规划编制落实与社会经济发展还不够同步,消防站布局与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不相适应,现有消防站存在布点稀、保护半径大等问题;市政消火栓覆盖率和完好率不高,天然水源消防取水设施较为缺乏;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加强,消防经费不足、防灭火保障措施薄弱等问题仍然存在。“十三五”期间,社会经济将快速发展,城市建设不断提速,新型城镇化步伐必将加快,与之相适应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落地难”等问题仍将是必须面对的一大难题。
3.火灾防控体系亟需完善。静态火灾隐患难以彻底消除、动态火灾隐患难以有效控制的被动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扭转,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问题比较突出。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标准滞后于经济发展,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防安全管理。“十三五”期间,深化改革步入攻坚期,政府部门角色分工调整,责权交替衔接过渡,社会消防安全治理可能出现短暂的“真空期”和“紊乱期”,给社会火灾防控带来一定挑战。
4.车辆装备建设亟待加强。汉滨区作为安康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主城区高层建筑、城市综合体等发展迅速,“十二五”期间我区发生的山体滑坡、危化车辆侧翻、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暴露出目前全区用于扑救大跨度大空间和石油化工等特殊火灾及应对建筑倒塌、危险化学品、水域救援、气象与地质灾害等突发事故所需特种消防车辆、装备缺乏,装备结构、质量需要进一步优化和提高。
5.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缓慢。政府专职队伍保障体系不够完善,人员征召难、流失快,车辆器材装备差,难以形成有效的战斗力。企业专职消防队发展受限,志愿消防队伍受社会环境所限,难以形成规模。
6.消防宣传教育不够普及。消防宣传教育社会化、公益化程度还比较低,特别是针对弱势群体和农村、城郊、交通不便地区留守人群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亟待加强,部分社会群体自防自救及火场逃生能力有待提高。
第二章 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陕西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深化“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全面加强城乡消防工作,健全完善综合应急救援机制,深化社会消防管理创新,完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切实打牢全社会火灾防控基础,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在新起点上加快建设美丽富裕和谐新汉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满足人民群众消防安全需求;
2.坚持单位主体,政府主导,不断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着力夯实城乡消防安全基础;
3.坚持法治消防,依法治火,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健全公共消防安全治理体系;
4.坚持统筹协调,同步发展,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增强消防安全保障能力。
三、工作目标
“十三五”时期,全区消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消防管理体系,力争消防事业发展水平位居安康前列,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基本形成,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覆盖城镇的灭火和应急救援力量基本建立,火灾防控与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升,使全区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具体目标是:
——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目标:“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全面建立,二级、三级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显著改善,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同步发展。
——火灾防控目标:建立与全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消防管理体系,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新常态”,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城乡整体防范抗御火灾的能力明显提升,全区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全区城镇消防规划编制更加完善,消防站布局更加合理,消防队站、微型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城镇建设同步发展,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
——消防力量建设目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更加完善,政府、企事业专(兼)职消防力量和农村、社区志愿消防力量建设全面推进,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覆盖城乡的四级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基本形成,应急响应指挥平台和通信保障体系、区域性应急救援装备库和物资应急储备库基本建成,消防力量不断发展壮大,基本实现城镇灭火和应急救援力量的全覆盖。
——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目标:着眼于“打大仗、打恶仗”的攻坚克难能力提升,立足实现特专化目标,扎实开展模拟化、实战化演练,深入推进执勤训练改革。指挥调度扁平顺畅,灭火救援装备结构科学合理,消防战勤保障体系和社会应急联动机制完善高效,消防队伍整体作战能力明显提高。全区消防信息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在各项消防业务工作中的应用进一步深化,信息资源实现互联互通和高度共享,信息主导警务机制初步建立,科研与实战紧密结合,科技防控手段广泛应用。
——国民消防安全素质建设目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基本形成,队伍普遍建立、设施较为完善,形式与内容满足社会需要,消防安全教育指导、督查、考评体系基本建立,不断拓展和创新消防宣传教育形式与载体,力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覆盖所有单位、社区、学校、场所和家庭,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网络基本形成,消防安全常识得到广泛普及,公民消防常识知晓率、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显著增强。
——消防经费保障目标:不断提高和完善消防事业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全区消防经费保障水平。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按照人员消耗保障标准、实物消耗保障标准,全力保障消防业务经费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区公安消防大队依据国家规定和财政部门要求,结合实际发展,认真编报年度消防经费预算,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地方消防经费项目库,按照轻重缓急合理编报,并实行滚动管理,不断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
1.深化法治消防建设。结合新《消防法》修订和我区消防工作实际,重点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农村消防工作、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应急救援工作、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消防安全信用体系、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等地方性消防规章和标准,确保消防法规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2.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落实。各级政府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其他负责人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要把消防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定期研究解决消防问题,切实加大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和消防安全的投入,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将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消防经费、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上级政府每年要与下级政府、有关部门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实行专项考核,并纳入综合考核、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政务督查等工作内容。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强化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政府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对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建立消防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分解机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组织消防专项检查,确保消防安全。住建、教体、民政、卫计、文广等负有行政主管职能的部门要与消防部门建立工作会商、信息互通、联合执法机制,在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时,要将消防安全状况作为重要内容,依法严格审查把关。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农村)警务室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辖区消防违法行为。
4.强化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年度落实情况动态考核机制,再造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进一步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为标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四个能力” 达标建设,全面深化“户籍化”管理,一般单位开展“一懂三会”达标检查,火灾高危单位全面落实每半年消防安全评估,人员密集场所全面落实“五人一室”责任;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工作区域协助制度,始终保持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2016年,全区100%的重点单位落实“户籍化”管理。2016年、2017年、2018年全区重点区域社会单位消防工作区域协助组织建设率分别达到20%、50%、70%。2020年达到100%。
二、提升火灾防御整体水平
5.完善消防规划编制修订。各级政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结合城乡规划的编制和修改,及时组织编制和修订城镇消防规划,科学规划消防安全布局、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和消防力量等内容,将城乡消防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全面纳入城乡规划督察内容,确保规划内容全面落实。提高消防规划编制质量,2017年,重点镇、60%的其他建制镇完成城乡消防规划(消防专篇)修订。2018年底前,所有建制镇完成消防规划(消防专篇)修订。
6. 加强消防供水和消防车道建设。发改、财政、住建和公安消防等部门应当加强配合,明确职责分工,根据镇办规模、常住人口和灭火救援任务量等实际需求,依照标准、综合评估、合理测算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应建数,确保消火栓建设与城镇规划建设发展同步进行;要在确保不欠“新账”的同时,抓紧摸排市政消火栓“欠账”,加大补建力度。厘清消火栓建设、维护保养和使用权责,全面提升消火栓建设管理水平。建立完善消火栓与社区、单位消火栓、消防水池相结合的消防供水体系。至2020年镇办主要道路,大型居民社区建成区消防供水覆盖率达到100%,完好率达到98%以上。
7.加强小、微型消防站建设。发改、住建、规划、财政和公安消防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合力加强城市消防站建设,根据建成区面积、常住人口和灭火救援任务量等实际需求,依照标准、综合评估,及时安排消防站新建项目,并严格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备人员、装备及相关设施。按照“5分钟消防”要求,逐步推进人口稠密区、商业工业集中区小、微型消防站建设,解决消防站分布不均、保护面积过大等问题。
8.推进城乡社区消防工作。再织消防安全大网格,加快推进城乡消防安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将消防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纳入结果运用,将镇办街道消防安全管理融入网格化管理体系平台,夯实镇办街道管理基础,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标准,加强社区和农村消防设施建设,建立社区小场所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和村庄消防安全多户联防等制度;严格遵循“条块联动、资源整合”的原则,集约整合联防队员、保安队员、消防志愿者等力量,实现属地政府和基层组织对消防工作的立体管控;各镇办要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因地制宜探索消防安全监管模式,依法履行消防工作管理职责;坚持加强政府管理与鼓励社会参与相结合,将消防安全全面纳入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机构编制、住建、民政、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对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监督指导,相关部门要研究落实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经费保障等支持政策;夯实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职能,加强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村(居)委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和授权单位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各级政府按计划逐年在养老院、福利院、残疾人服务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幼儿园等老年人、残疾人和儿童建筑,居家养老、“空巢老人”、分散养老特困人员等人群住宅,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社区居民活动场所,位于棚户区、城乡结合部、传统文化村落和三级及以下耐火等级的老旧居民住宅,宿舍、出租屋、农家乐、小旅馆、地下居住空间等亡人火灾多发的场所推广安装独立感烟报警器,鼓励在其他居民住宅内安装使用独立感烟报警器。2016年,50%的街道、镇办消防安全网格化实现规范化管理。2017年、2018年,分别有70%、80%的街道、镇办消防安全网格化实现规范化管理。2020年,100%的街道、镇办消防安全网格化实现规范化管理。
9.健全火灾防控机制。要强化消防安全隐患源头控制,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许可项目,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要从严制定消防安全标准,采取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措施,采取先进实用的消防技术,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要建立健全火灾隐患常态化排查治理、重大隐患分级治理制度,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持日常检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及时整治火灾隐患,对易发生伤亡大、损失大和影响大火灾的地区、行业、单位和场所,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建立并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制度,健全重大火灾隐患立案、核查、论证、公示、督办、销案制度,对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当地政府要及时明确整改责任、期限和督办单位,挂牌督促整改;凡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改造、搬迁、停产、停用等措施限期整改。
三、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10.应急救援体系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健全政府统一领导下的灭火与应急救援社会联动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及力量的职责任务,依据模块化调度原则,结合处置对象的类型和特点,优化装备集成,整合救援力量,采取模块化力量编成和调派,建立专业高效的指挥调度机制,使其更具针对性和专业性,切实提高作战效能;全面建成“公安现役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事业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全覆盖式四级灭火力量体系;增强灭火救援补充力量,全面落实事业编制合同制消防员的招聘工作,规范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各级灭火救援专家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提升灭火救援水平;深化“联勤、联动、联训”模式,定期开展消防、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气象、地震、医疗、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多部门联合的应急联动拉动演练,加强多种形式救援力量的联合作战;针对辖区灾害类型,建立专业化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救援防护装备,突出专业特点开展针对性训练;积极引导和规范志愿消防队伍建设,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和体系,充分发挥治安联防、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按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建立“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和社区微型消防站,落实职守联动及管理训练等各项制度,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
11.消防装备和战勤保障建设。以灭火救援实战需求为牵引,按照“规划建装、实战配装、科技促装、标准立装”的思路,进一步提升消防部队装备建设水平。加强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防坠落辅助部件、强攻灭火所需隔热防护服、避火服,以及化学防护服装等的配备,推广应用消防员单兵定位装置、通信型呼救器,以及具备无线通信及降噪能力、带高压应急充气装置的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液冷型降温背心等装备;针对石油化工企业、高层建筑、轨道交通枢纽、地下空间、人员密集区和建筑密集区等特殊危险源火灾扑救,以及高空远程侦查、山丘救援、水域救援、大型灾害事故现场救援等实战需求,配备各类针对性强的特种消防车辆装备器材;针对各类退役车辆装备提前一年制定编制配备计划,确保退补同步进行;按照《安康市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要求,统一按计划配备远距离供水设备、大功率正负压排烟车、防化洗消消防车、“风暴”排烟消防车、强臂破拆消防车、“暴风雪”泡沫炮、消防侦检机器人、消防排烟机器人和消防灭火机器人等器材装备,区公安消防大队按计划配备各类消防员灭火救援防护装备。2017年,按计划增配举高喷射消防车、消防气垫船、消防通信头盔等装备;完成应急通信网、现场实时图像传输系统、指挥调度网扩容、网络边界安全防护移动接入平台升级、运维体系、无线通信网、灾备中心系统、指挥中心、音视频综合集成、通信装备及移动终端建设。
12.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按照1分钟单位、社区微型消防站应急处置,3分钟卫星消防队到场处置,15分钟公安现役中心站到场处置,重特大灾害事故社会应急力量联动处置的原则构架进一步完善消防队站布局。按照《乡镇消防队标准》,在重点镇和符合建队条件的建制镇建立“一队多用、一专多能”型的镇级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将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建立政府专职消防员“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合同用工、经费财政保障、管理消防为主”的使用模式。年内100%的重点镇和75%的其他符合建队条件的建制镇按照标准建立专职消防队;80%的一级、二级、三级企业专职消防队站分别完成建设任务;80%的镇办按照标准建成志愿消防队,80%以上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的村(社区)建立志愿消防队。2017年,所有镇办和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的村(社区)建成志愿消防队。2018年,区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建设基本达标。到2020年,村(社区)基本建立志愿消防队。
13.实施重点工程推进计划。实现杜绝重特大火灾、减少较大火灾,控制一般火灾,保持全区火灾形势平稳。
“十三五”期间汉滨区消防事业重点工程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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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总体目标 |
主要建设时序 |
1.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达标工程 |
通过达标创建,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管理制度有效落实,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巩固提升。 |
2017年,火灾高危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达标。
2018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达标。
2019年,派出所列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达标,
2020年,其他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达标,完成建设任务。 |
2.基层消防网格管理实体化运转达标工程 |
依托基层综治网格,解决基层政府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将基层消防管理100%纳入综治网格实体化运转及考核。 |
2016年,提请综治办出台《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开展镇办(街道)、村(居)委会消防网格管理纳入综治网格实体化运转,并开展达标试点工作;
2017年,30%的基层消防网格纳入综治网格实体化运转并达标;
2018年,50%的基层消防网格纳入综治网格实体化运转并达标;
2019年,75%的基层消防网格纳入综治网格实体化运转并达标。
2020年,100%的基层消防网格纳入综治网格实体化运转达标。 |
3.消防宣传“七进”深化工程 |
积极拓展消防宣传阵地,全力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宣传教育网络;全面落实公共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并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内容;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市场蓬勃发展。 |
2016年,出台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相关政策规定;消防宣传覆盖行政机关及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宣传“七进”试点;国民消防常识知晓率达60%。
2017年底前,至少建成1所社会化消防培训机构并实体化运转。消防宣传覆盖派出所列管单位,国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达62%。
2018年,建成能满足社会需要的消防培训机构并实体化运转;消防宣传覆盖至镇办;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达65%。
2019年,消防宣传覆盖至乡村居民;国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达68%。
2020年,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达70%。 |
4.布局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工程 |
提高专职消防队站建设水平。 |
2016年至2016年底前,分批完成重点镇专职消防队达标建设。 |
5.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
发展壮大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弥补现役消防警力缺口,所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按照标准应建尽建,覆盖城乡的消防力量更加完善。 |
2016年,新招录合同制消防员15人;80%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的村(社区)建立志愿消防队。
2017年,新招录合同制消防员15人;100%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的村(社区)建立志愿消防队。
2018年,新招录合同制消防员20人;其他50%村(社区)建立志愿消防队。
2019年,新招录合同制消防员30人;其他80%村(社区)建立志愿消防队。
2020年,新招录合同制消防员40人;其他100%村(社区)建立志愿消防队。 |
6.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力量培育工程 |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迅猛发展,从业人员队伍快速壮大,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规范,市场竞争公平有序。 |
2016年,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比例达到70%,100%的保安人员经过消防培训。
2020年,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规范,市场竞争公平有序。 |
四、优化消防人文环境
14.推进消防文化建设。加强消防警营文化建设,完善消防文化基础设施,重点建设一批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文化主题公园和消防文化街。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工作。2016年全区确定2个试点单位,完成试点创建任务。到2020年,网信、公安、教体、民政、农业、卫计、文广、安监等职能部门、行业系统完成达标创建任务;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文明社区、平安社区创建和文明村镇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普法教育活动,每年开展一次“社区消防安全宣传大使”和“社区消防安全宣传员”评选表彰活动;2020年前建成1个设施功能齐全、能同时容纳50人参观的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运用各种载体普及消防文化,引导和扶持消防文化艺术作品创作、传播,推出一批反映消防工作和消防部队建设的优秀影视文化作品。“十三五”期间,至少举办1场较大规模的消防元素微电影大赛、消防文化品设计大赛,建设一支特色文艺队伍,定期开展文化活动。加大流动消防文化宣传装备建设力度,2020年配备消防文化宣传车不少于1辆。
15.健全消防宣传教育联动机制。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认真履行消防宣传工作职责,制定实施消防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消防部门要统筹全局,科学制定十三五期间全民宣传教育方案。宣传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消防宣传工作的领导,指导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常态化宣传,确保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播媒体在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和“119消防日”等重大活动期间承担消防安全公益宣传义务;报刊每年无偿提供不少于10个1/4版面的消防公益宣传,广播、电视每年无偿提供不少于5个小时的黄金时段消防公益宣传。组织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义务教育、素质教育内容,落实每学期不少于1课时的要求;中小学校、幼儿园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有师资、有教材、有课时。高校、高中将消防知识纳入新生军训课程。科技、司法行政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消防知识纳入科普、普法教育和“科技下乡”、“司法进村”内容;民政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救灾、扶贫济困和社会优抚安置、慈善等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人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要积极履行消防宣传职责。区综治办要将消防宣传纳入“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内容,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消防宣传工作重大问题。
16.深化全民消防宣传教育。深化消防安全宣传“进机关、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网站”工作,扩大消防安全知识普及面。实施“消防安全从娃娃抓起”战略,每个学校每年至少组织参观1次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组织1次消防知识竞赛、消防趣味游戏,开展1次“消防夏令营”、布置1次消防安全家庭作业。督促在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消防设施醒目位置设置逃生疏散路线图、消防安全警示牌等,在城区主要道路口设立消防专用公益广告牌,充分利用交通工具等加强消防宣传,多渠道普及防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力争到2016年、2018年、2020年,公众消防安全知晓率分别达到65%、70%、75%,公众消防安全意识、火场逃生和自救能力大幅提升。
17.贯彻落实从优待警政策。要积极为消防官兵解决现实问题和难题,妥善做好转业官兵安置、官兵家属就业、官兵子女入学、随军配偶生活困难补助等工作,切实改善官兵工作和生活条件。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在用地、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大力推进部队公寓房建设。关注官兵身心健康,定期组织体检和心理咨询,开通官兵快速救治“绿色通道”,提升官兵职业安全和健康水平。
第四章 实施责任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规划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分解落实规划确定的任务和时限,完善保障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在政策制定、资金保障、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支持规划落实。
二、强化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要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防(2011)330号)、省财政厅《陕西省消防部队业务经费保障标准》(陕财办政[2012]92号)将落实消防业务配套经费基本支出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提高财政保障标准,并随当地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确保每年正常消防业务经费增幅不低于当地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各地财政部门和消防机构要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标准》等相关标准,制定本地区项目建设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纳入相应的经费渠道予以保障。
各级政府要加大公共财政保障力度,将城市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加强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财政支持,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实施重点扶持;要从消防特殊行业和部队经费保障困难的实际出发,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将消防员(含政府专职消防员)高危补助、伙食补助、通讯补助、水电补助、战备值班补助等纳入政府财政保障经费;要将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装备建设纳入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工资福利及业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级政府要定期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规划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实的检查督促。区政府将分别于2018年、2020年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绩效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工作问责
严格消防行政问责,对在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严格火灾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