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政府5月份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 ||
索引号 | HB-hbqzfqzfb-zfbwj--2016-0338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汉政办发〔2016〕62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05月07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6-05-07 11:56 |
汉政办发〔2016〕62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区政府5月份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区政府5月份要集中精力抓好项目建设、工业经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及社会事业等方面19项工作。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要夯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对因主观原因造成工作滞后、项目推进缓慢的单位要追究责任。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建设
1.启动关庙柑树安置社区一期工程招投标,完成农村宅基地腾退还耕项目设计招投标,开展2016年45个脱贫摘帽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核查(由李森文、李建飞同志协调,区发改局、征收办、扶贫局、国土分局、住建局负责)。
二、工业经济
2.启动五里产业孵化园西区建设项目招投标,完成香山包装、博灏科技设备安装并试产,完成丰源汽车检测线高压线及变压器安装,启动产业孵化园东区18号厂房钢构吊装和元辰粮业厂区内回填(由荆钟同志协调,区经贸局、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五里镇负责)。
3.组织参加2016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暨第20届中国中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项目41亿元以上(由荆钟同志协调,区招商局负责)。
三、农业农村工作
4.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1.53万亩烤烟大田移栽并落实烟叶种植保险(由李森文同志协调,区财政局、烟草公司及相关镇办负责)。
5.做好市脱贫攻坚指挥部业务督查迎检工作,开展电商扶贫培训(由李建飞同志协调,区扶贫局负责)。
四、基础设施建设
6.推进西坝片区棚户区改造、南环东路安置点、柑树安置社区建设和金州路改造、西南片区改造、城东大桥、安远路、枣园路积水点建设项目征迁工作(由李建飞同志协调,区征收办、新城办、老城办、关庙镇、张滩镇、吉河镇)。
7.推进“五镇十村”、棚户区改造、保障房项目和城东垃圾转运站建设;推进张滩中心、建民长岭和关庙东站、邹家碥避灾搬迁安置社区建设(由李建飞同志协调,区住建局、扶贫局、城管分局、建民办、张滩镇、关庙镇负责)。
8.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活动,推进安康机场迁建、阳安铁路二线及直通线、316国道改扩建项目征迁工作(区国土分局、江北办、大同镇、五里镇、关庙镇、早阳镇)。
9.加快石梯汉江大桥引道、石转五堰河桥、洪牛路安保等工程建设,完成北横线路基工程土石方开挖1万方、叶桥路路面铺设3公里,完成谭坝双河桥、沈坝枫树河桥、关家溢洪道桥、平旬路汉滨段等工程施工招标和吉田路维修加固主体工程(由荆钟同志协调,区交通局及相关镇负责)。
五、社会事业
10.做好龙舟节、中日交流等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市容环境保障工作(由李建飞、李珺同志协调,区城管分局、双创办负责)。
11.完成区三院住院楼招投标,开展夏季校园安全检查,安排部署2016年高考工作(由李珺同志协调,区卫计局、教体局负责)。
12.启动3户文化生态大院和10户精品农家乐改造提升项目建设,开展“我要上龙舟节”系列群众文化活动及参赛相关准备工作(由李珺同志协调,区文广旅游局、教体局负责)。
13.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调研,研究殡仪馆运营有关问题,开工建设吉河区域敬老院,加快推进建民办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恒口、洪山区域敬老院建设,完成果园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开展旬阳水电站汉滨区库段征地补偿到户测算、专业项目复核工作(由田刚同志协调,区民政局、移民局负责)。
六、其它工作
14.开展“五个引领”和“双过半”工作督查(由李森文同志协调,区政府督查室负责)。
15.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开业挂牌运营,开展重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纳入统计平台工作督查,协调做好“四上”企业联网直报工作(由李森文同志协调,区发改局、统计局负责)。
16.组织开展防汛大检查,召开城区防指成员会议,开展城区防汛“三到户”活动(由李森文同志协调,区水利局负责)。
17.推进律师参与化解重点信访案件工作,启动视频接访系统建设;开展城区交通专项整治;研究全区反恐和禁毒工作(由李森文同志协调,区信访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负责)。
18.完成清泉自动监测水站主体工程和瀛天生态农林开发公司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开展秸秆焚烧污染治理,完成 2015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土建工程建设并启动设备采购(由荆钟同志协调,区环保局、农业局及相关镇办负责)。
19.开展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食品药品、烟花爆竹、危化品等重点领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由荆钟同志协调,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办负责)。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5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