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防汛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HB-hbqzfqzfb-zfbwj--2016-0324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汉政办发〔2016〕53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04月23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6-04-23 09:34 |
汉政办发〔2016〕53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防汛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做好2016年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根据省、市防汛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做好今年防汛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
据气象水文部门2016年汛期水雨情趋势研判分析,受超强厄尔尼诺现象持续影响,今年我市强降水发生的频率和强度增大,极端性增强。主要江河年径流量偏丰,中小河流灾害性洪水中度至偏重发生,出现超警戒流量洪水、局地山洪灾害的可能性较大,防汛形势极为严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前部署安排防汛工作,预防可能出现的暴雨、洪涝及山洪地质灾害,重视安康城区汉江洪水、病险库塘安全度汛、集镇社区防汛、山洪地质灾害防范和城镇内涝预防工作,关注暴雨、高温、雷电、冰雹等灾害。要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底线,全面部署,周密安排,全力做好防汛减灾的各项防范应对工作。要切实增强水患意识,加强防汛减灾知识宣传和以社区、村组院落居民安全转移为主的预案演练工作,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认真总结近年来防汛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思想,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扎实抓好汛前各项准备工作。要做到思想早发动,预案早编制,队伍早组建,物资早准备,措施早落实,隐患早排除,为确保安全度汛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突出重点,夯实防汛工作责任
今年防汛工作要突出安康城区汉江防洪、山洪灾害防御、病险水库安全度汛和城镇社区内涝防范四大重点,各级各部门,各防汛包抓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康城区防汛抗洪预案》和《汉滨区防汛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工作任务,切实履行防汛工作职责,全面做好2016年防汛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康城区和广大农村安全度汛。各镇办、重点防汛责任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认真落实江河、集镇、水库、走山滑坡、堤防、危房校舍民宅、移民搬迁安置社区(安置点)、在建工程防御洪水的具体措施及行政领导、技术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将预案责任落实到人。要坚持“镇自为战、村组自救、预警到户、提前撤离、责任到人”的山洪灾害防御机制,按照“三到户”工作要求,强化监测预警预报,细化应急预案,突出预警到户和提前撤离,确保一般汛情出现时,交通不中断,堤防不决口,水库不垮坝,人员无伤亡,在发生超标准洪水时,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全面排查,及早消除安全隐患
要认真落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确定的各项任务、措施。各镇办、防汛相关责任单位要集中组织开展一次汛前安全大检查,由主要领导带队,深入辖区和管理单位,对各项防洪设施、集镇、病险水库、走山滑坡、危房校舍民宅、河道清障及在建涉水工程建设等进行一次汛前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整改,消除隐患。一时无法解决的,必须制定应急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确保不出问题。
四、强化措施,努力实现安全度汛
防汛工作事关全局,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以“分级负责、党政同责”为核心的防汛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防汛指挥机构,充实和加强防汛力量,落实好防、抢、撤、救责任。对照《2016年防汛目标责任书》各项任务,做到“思想发动、完善预案、物资准备、工程建设、抗洪抢险、生产救灾”六到位,实行区、镇、村、组、户五级联动层层抓好落实,把各项防汛工作责任真正落到实处。要继续深入开展好“情况掌握到户、信息预警到户、责任落实到户”的防汛三到户活动,做细做实思想发动、调查摸底、信息传递、转移帮扶工作。汛前,各镇办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各自承担的防汛任务明确防汛责任人,对本辖区内的重点区域、重点防洪工程防汛责任人进行公示。进入汛期要严格按照防汛值班制度要求,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要把熟悉防汛业务和信息预警平台操作的业务骨干充实到值班队伍,认真履行防汛值班职责,及时、准确地做好雨、水情信息的收集、处理、传递工作,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及时果断处置好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区政府将组织防汛安全检查组,分赴各镇办对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在全区通报。汛期,区纪委监察局、区政府督查室、区防汛办要通过抽查、暗访的形式、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防汛纪律松散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
抄送:市政府办,市防汛办。
区委各工作部门,区纪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