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汉滨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相关专题组功能组成员单位的通知 | ||
索引号 | HB-hbqzfqzfb-zfbwj--2016-0230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汉政办函〔2016〕3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01月2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6-01-21 15:01 |
汉政办函〔2016〕3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汉滨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
相关专题组功能组成员单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成立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安政办函〔2015〕184号)、区政府办《关于成立汉滨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汉政办字〔2015〕94号)和市政府办《关于调整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相关专题组成员单位的通知》(安政办函〔2015〕229号)、市政府办《关于调整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行政审批改革组牵头单位的通知》(安政办函〔2015〕272号),为确保我区推进职能转变工作上下衔接、沟通顺畅、协调有序,经区政府研究,现将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相关专题组成员单位、功能组成员单位调整如下:
一、调整相关专题组成员单位
1.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行政审批组组长由区编办主任罗先明担任,副组长由区编办副主任马春安、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吕伟、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张修忠担任。
2.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投资审批组增加区维稳办。投资审批组组长由区发改局局长马泽言担任,副组长由区环保分局局长沈海燕、区住建局副局长唐明安、区国土分局总工程师尹大华、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张修忠、区维稳办主任担任。
3.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商事制度改革组增加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商事制度改革组组长由区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雷绍强担任,副组长由区项目办主任刘德恩、区国税局副局长张海龙、区地税局副局长肖朝蓬、区市场监管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二、调整相关功能组成员单位
1.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综合组(协调小组办公室)组长由区编办主任罗先明担任,副组长由区编办副主任马春安、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吕伟担任。
2.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法制组组长由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吕伟担任,副组长由区编办副主任马春安担任。
三、明确有关工作职责
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相关专题组、功能组成员单位调整补充后,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区政府办《关于成立汉滨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汉政办字〔2015〕94号)和区政府《关于印发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汉政发〔2015〕19号)明确的职责分工和目标任务,认真完成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配合做好相关领域改革工作。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