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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两会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件名称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两会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HB-hbqzfqzfb-zfbwj--2016-0228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6〕9号 成文日期: 2016年01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6-01-20 16:56

 

 

 

 

  

汉政办发〔2016〕9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两会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

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1月6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相关要求,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开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确保“两会”及春节期间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去年12月中旬以来,全国范围连续发生多起重特大事故,省内也发生了商洛市商州鑫源鑫矿业有限公司于坪金矿井下中毒较大事故和榆林市神木县刘家峁煤矿井下重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镇办、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批示精神,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作为最大民生和当前的重要任务,确保群众平安过冬、安心过节。各镇办、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为主线,夯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按照中省市相关部署,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检查、再落实,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加强督促检查,凡工作安排不到位、措施不得力、不落实的,要立即纠正并逐级纳入行政问责范围,严肃追责。

二、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镇办、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安委会扩大会议和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双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继续扎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一是要严格落实检查督查“三级清单”,各镇办和企业必须对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落实责任清单,逐项检查整治,确保检查督查扎实有效。二是开展隐患整治“回头看”,对前一阶段检查发现的问题,尤其是省、市挂牌督办和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的安全隐患,必须按期整改到位。对尚未整改到位的,要查清原因、制定方案、督办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制定系统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逐步整改到位,并在整改期间落实好安全监管责任和措施。三是要进一步落实“打非治违”各项措施,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要严格采取查封、扣押、停电、停水、停止火工品供应、吊销执照、关闭取缔等执法措施,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震慑和警示,杜绝非法违法生产造成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区安委会将组成明察暗访组,采取不定时、不定行业、不定地点的方式,随机暗访督查,对隐患整改责任不落实、欺上瞒下不整改的,要倒查镇办、企业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隐患治理工作不认真、不到位、走过场的单位,要依法依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狠抓城镇建设运行安全风险防范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部署,突出城市房屋建筑、道路桥梁、隧道工程、燃气管线、地下管道、寄递物流等容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领域,区住建、公安、交通、经贸、市场监督管理(质监)等部门要形成合力,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危旧房屋、玻璃幕墙、渣土堆场和商场、宾馆、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重点隐患,以及节日游乐、“跨年夜”等自发性群众活动,要强化监督检查、监测监控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垮塌坠落、消防火灾和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针对春节前后人员流动大、节庆活动多的情况,要严格各类大型活动报批程序,夯实安全防范措施。原则上,一般不得举办各类大型群众聚会、焰火晚会等活动,特殊情况需要举办的或群众自发形成的集会活动,由公安部门负责,严格依法按程序审批,从严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提前制定方案,安排足够力量,加强巡逻值守,做好安全防范和应急响应。必要时要实行人员分流、车辆限流,确保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场所安全。

四、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一)突出抓好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一直是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区交通(运管)、交警大队等部门要突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统筹做好春运安全工作,加大交通运输站点、码头、企业和重点车船、路段、水域的检查巡查频次,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从即日起,扎实开展为期40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一是区安监、交通、交警、运管等职能部门要协同配合,针对春运特点和交通事故规律,认真制定、落实恶劣天气交通疏导和事故预防预案,扎实开展客运车辆限时、限速、限载,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在区境道路上运行的9座以上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客车必须在凌晨0时至5时强制落地休息,7座以上客车22时至次日6时禁止在三级以下山区道路运行的规定。加强候车站管理和“三品”的查堵工作,坚决杜绝携带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上车,确保旅客上下车、车辆进出站安全有序。二是区公安、交警等单位要进入一级战备状态,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全警上路巡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在开展执法时,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做到逢车必查、逢违必究、查必登记、查必拍照、查必宣传,集中从重、从快、从严处理曝光一批酒驾、超速、超载和疲劳驾驶等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对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三是区公安交警、运管所要督促运输企业对所有营运的客车进行一次全面的技术检测和维修、保养工作,保证运输车辆安全可靠,严格实行春运车辆准入制度。同时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整治,依法查处无牌、无证和农用车违法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四是区交通等部门和相关镇办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危险路段、事故易发路段设立警示牌、安全标语,全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氛围。五是区海事、水利、文广(旅游)等部门要加大对水上交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库区、码头和渡口要把好现场监督关,进一步加强对水上运输企业、船舶、船员持证上岗的监管,严查超载、农用船只载客、客货同船运营、农民自购水上娱乐设施非法载客等行为。六是由各镇办牵头,交警、交通、农机和当地派出所等单位紧密配合,联合执法,通过执法人员包镇、包片、包路段的办法,加强农村道路管控,着力消除农村道路安全管理盲区,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二)加强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监管。春节期间,人员活动频繁,群体性活动增多,商贸流通密集,潜在安全隐患也相应增加。区公安、消防、住建、安监、市场监督管理、文广旅游等部门要加大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力度,深入检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宾馆饭店、网吧、电影院、KTV等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加工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等火灾隐患,严格检查消防通道、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治理及消防预案、制度、责任、措施落实等情况。一是区公安消防、市场监督管理、教体等部门要根据冬季火灾形势和特点,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严惩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对“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和“三合一场所”(从业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场所)消防安全开展集中整治,重拳整治堵塞安全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停用消防设施、超员经营等违法行为,重点检查问题突出的集贸市场、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的员工宿舍、取暖锅炉、宾馆饭店,深挖细排火灾隐患,逐一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彻底整改到位。二是区公安、消防、文广旅游、安监、市场监督管理、双创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物流中心、批发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灯会、庙会、焰火晚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特别在除夕、元宵节等特殊时段,要开展消防安全夜查行动,逐一进行排查,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或未经批准而擅自从事大型集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顿或关闭。三是区安监、市场监督管理、发改、住建、消防等部门,要对加油站、天燃气管道、长输管线、液化气瓶、危化品库房等重点领域,开展一次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专项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帮助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夯实企业法人的安全主体责任和应急救援第一责任,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各镇办要配合林业部门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对重点林区加强巡查,进山道口要控制住各类火源,强化值班值守,确保林区安全。五是各镇办要切实加强对冬季群众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气和取暖安全的管理,特别要做好留守儿童、空巢老人、五保户等自我保护能力弱的人群的安全防护工作。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区安监、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各类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剧毒物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企事业单位危险物品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液氯、液氨、液化气、各类剧毒溶剂等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和运输过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强化监督管控。要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严防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公安、交通、安监部门要严厉查处“三超一改”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违规违章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和销售不合格产品,公安部门要对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加强管控,确保在指定区域安全燃放。一是区公安、安监、市场监督管理等单位,要深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车间、库房开展专项检查,要求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春节期间一律停止生产,库存产品安全、规范。二是区公安交警、交通、安监等单位,要在运输道路上设立检查站点,对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运输时间要尽量避开人流高峰等关键时段,坚决防范烟花爆竹在运输途中发生安全事故。三是区公安、安监、市场监督管理、供销及辖区派出所等单位,要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开展巡查,严格控制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对烟花爆竹批发及销售点逐一开展巡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予以打击,堵住非法销售源头。四是区公安、安监、双创及各相关镇办、村委会、社区等单位负责,组织指导监督群众在划定的区域内规范燃放,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值班备勤,对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事故要及时进行扑救,降低损失。

    (四)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监管。区经贸局要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管理和监察,切实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全面贯彻落实煤矿安全“双七条”,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范措施,严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区安监、国土、公安等部门要继续抓好非煤矿山、尾矿库、露天采石场等安全的巡查、监控,严防尾矿库垮坝、排土场坍塌等事故发生。深入开展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所有非煤矿山在春节期间停建、停产。

  (五)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区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要强化对房屋建筑施工、交通和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现场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建设施工安全条件标准和操作规程,落实施工现场各项安全保障措施。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深基坑、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安全帽和安全带使用以及安全管理的隐患排查。防范建设项目赶工期、抢进度,急于竣工验收,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

    (六)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区市场监督管理、住建、文广旅游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督促有关企业开展对锅炉、压力容器、燃气管道、起重机械和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进行自查自纠。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种设备,特别是设立在人口密集区的燃气管道、锅炉、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电梯、起重机械等要认真进行检查,识别重大危险源,并采取预防措施;要重点检查有关企业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设备检验情况、作业人员考核情况,对发现违章操作、超期未检、隐患不按期整治的必须予以纠正,严重的应该责令停止设备运行。

    (七)加强供电、供气等行业安全监管。区发改、住建等部门和企业要加强输送管道和供气、供热、供电管线及设备设施安全巡查与维护,强化用气、用电、取暖安全管理,加大入户检查和安全宣传力度。要在节日前期全面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涉氨企业、天然气、长输管线等危化品、储气站等重大危险源(点)和重点岗位,落实严密监控措施。

    (八)加强渣土、建筑施工垃圾安全监管。由区国土分局牵头,区住建、城管、环保、安监等有关部门配合,在节前对全区建筑垃圾、工程堆土、生活垃圾、煤堆、料堆等各类堆场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按照整改方案、时限、措施、责任、资金“五落实”的要求立即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制定预案、疏散周边住户,严防事故发生。同时,要建立工作台帐,严格日常监督管理。

其它各行业各领域也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零容忍”查处安全隐患,重点企业、重点单位要派驻专人现场巡查监管。“铁手腕”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行为,严防事故发生。

五、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各镇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两会”及春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企业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和部门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切实完善应急预案,确保遇有突发事故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置。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妥善处置,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事故现象发生,确保应急反应信息畅通。

各镇办,区直各部门要将“两会”、春节期间值班安排尽快报至区政府应急办。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印发 

附PDF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