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三项制度推进烤烟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 ||
索引号 | HB-hbqzfqzfb-zfbwj--2015-0159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汉政办发〔2015〕138号 | 成文日期: | 2015年11月17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5-11-17 11:20 |
汉政办发〔2015〕138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完善三项制度推进烤烟产业快速
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烤烟是我区的区域优势产业,近年来,在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增加地方财力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全市烟叶产业“十三五”规划中,我区又被列入重点发展区域。为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夯实基础,加快烟叶产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抢抓发展机遇,着力提高烤烟产业化发展水平
近年来,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烟农的共同努力下,全区烤烟生产烟叶质量、生产效益、烟农收入、市场份额不断提高,“十二五”期间,全区累计收购烟叶19.8万担、实现产值1.97亿元、烟叶税收4242万元、务烟户均收入增加到5.64万元,我区烟叶生产规模已位居全市第二,成为全省十大烤烟产区之一。尤其是经过近年来的不断探索完善,烤烟生产坚持“公司+基地+合作社+烟农”的模式,实行订单种植、合同收购,形成了公司、合作社和烟农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推进模式。
同时,我省在烟草产业发展布局上,提出了“重点推进陕南烟区发展”的意见,市上也先后确定了烤烟发展“突破汉滨”的布局,并在“十三五”发展规划中将汉滨列入重点发展区域,要求在现有基础上实现平稳发展,为我区持续、快速推进烟叶产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机遇。全区上下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抢抓机遇,按照“做实、做精、做强、做出特色”的现代烟草产业发展要求,围绕到“十三五”末种植面积2万亩以上、烟叶产量400万公斤、烟农总收入1.1-1.4亿元、烟叶税2500-3000万元,实现在“十二五”基础上翻番的目标,建立基本烟田保护、职业农民培育、烟叶种植保险三项制度,积极转变发展方式,用工业化理念谋划烟叶产业发展,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不断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努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加快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打响汉滨烟叶生态富硒品牌,为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推进汉滨在全市引领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建立三项制度,夯实烤烟产业持续发展的基础
(一)建立基本烟田规划建设与保护制度。按照“转型升级、巩固提升”的要求和省市烟叶布局规划,“十三五”期间,在全区规划4万亩基本烟田保护区(其中早阳镇17500亩、谭坝镇5000亩、茨沟镇6000亩、大河镇2000亩、恒口镇1500亩、坝河镇2000亩、关庙镇2200亩、张滩镇2200亩、关家镇1600亩),规划烟叶种植规模2万亩左右,使90%的烟叶种植在基本烟田保护区内,建立以烟为主的轮作制度,彻底解决烟田土壤板结、有机质含量偏低、烟草病害逐年加重等问题,确保烟叶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一要规划布局好基本烟田。区烟叶公司要深入调查分析,按照适宜烤烟种植的海拔高度、气候条件、土壤深度和理化指标、生态环境等要求,综合考虑群众务烟习惯、交通运输状况、镇办村组积极性等因素,按照适度规模经营、相对集中连片发展的原则,合理确定适宜种烟区域。各务烟镇要根据全区烟叶发展实际和烟草部门计划安排、正常年份的烟叶单产水平、烟田轮作休耕的需求确定基本烟田规模。由烟叶公司牵头,区发改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国土分局和相关镇办配合,根据优化生产布局和提高烟叶种植集中度的原则及设施情况,选择确定基本烟田,落实到镇、村组和田块,建立以种烟为主与种烟不相抵触的其它
农作物为辅的种植制度,确定全区基本烟田保护的规模。
二要加强基本烟田的建设。根据“规划与建设并重,使用与保护并举”的原则,不断完善烤烟生产的基础设施,加快基本烟田的土壤改良、水利设施建设,提高烤烟生产的抗灾能力,进一步改善烟叶质量。烟叶公司、发改局、扶贫局、水利局、农机局等相关部门要优先开展与基本烟田配套的水利设施、烘烤调制设施、基层站点、农用机械、烟田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要突出基本烟田的保护。基本烟田保护实行整体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的方针。基本烟田应建立以烟为主的种植制度,实行合理轮作,推进轮作倒茬、秸秆还田、开展保护性耕作,力戒烟区种植较多与烟草有同源病害的作物。要坚持培肥地力,改良植烟土壤,提高土壤复种收益。推行GAP现代农业管理模式,把烤烟生产管理前移延伸到农户、地块、烤房,实现烟叶生产过程的准确控制和烟叶质量的全程跟踪。抓好烟草防病措施,建立完善病虫害测报体系,对病害发生作出科学预测,推行农业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综合防病措施,严禁使用在烟叶上禁用的农药,鼓励使用环保型农用薄膜、农药。
(二)建立职业烟农培育和扶持制度。以烟叶标准化技术培训为核心,着力培育一批适应现代烟草农业发展的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烟叶生产经营主体,努力破解“谁来种烟”、“谁会种烟”的问题,为烤烟产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从2015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培育职业烟农400人左右,资格评审率达到90%以上,认定初级以上职业农民300人以上,形成一支稳定的职业烟农队伍,成为烟叶产业发展的中坚力量。
一要精准确定培育对象和内容。职业烟农的培育对象年龄在16-5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愿意长期投入烟叶生产种植及烟草相关产业的经营者:有一定文化基础(初中及初中以上)、有一定生产和管理技能,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以烟叶或从事相关产业收入为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年收入为全区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倍以上;连续种植烤烟2年或连续从事烟叶生产经营2年以上;近年来种烟规模在15亩以上。按照现代烟草农业建设要求,培训内容分烟叶生产经营常规技术、最新技术推广与示范及国内外发展前景,烟叶营销知识,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烟行业法律法规、职业农民培育专题。
二要整合培训资源做好培育工作。建设培训体系。由区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负责,烟叶公司积极配合,加快构建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制度化的教育培训体系,依托现代烟草农业配套设施和烟农合作社建设实训基地,为职业烟农理论学习、实践提供良好条件。提高培训质量。区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要完善师资队伍建设,组建专业师资团队,形成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培训指导教师队伍。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原则,根据各生产环节的技术侧重点,灵活安排培训内容和阶段培训时间,确保培训质量。创新培训方式。严格遵照培训规范要求,充分考虑、尊重烟农的生产生活实际,在依托“固定课堂”的基础上,积极开辟“流动课堂”、“田间课堂”,将教学资源送到教学点、田间地头和烟农合作社,做到学用结合和学习、生产“两不误”。
三要加强考核认定和政策扶持。职业烟农培训、考核按照《陕西省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考试考核管理办法》执行,由区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烟叶公司统一组织,培训结束后,采取“操作为主、理论为辅”的形式,对受训烟农进行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结业证书。通过专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农民认定评审“三结合”方式,全面考核评价培训效果。职业烟农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一部分,在享受土地流转、农业创业项目资金申请、信贷支持、教育培训等扶持政策的同时,还可享受“七优先”的扶持政策,即优先享受基础设施烤房建设及搬迁、维护等补助;优先享受烟草部门、农机部门的农机补贴项目;优先安排烟叶生产收购计划;优先享受受灾等困难补助;优先享受烟叶技术人员技术指导与帮扶;优先享受烟草行业技术推广与示范;优先享受其它烟草或农业产业扶持政策。
(三)探索建立烟叶种植保险制度。积极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帮助广大烟农规避和化解自然灾害风险,增强抗风险能力,保护烟农发展生产、能人大户投资烟叶产业发展的积极性,促进烟叶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要合理确定保险范围。在保险期间内,因自然灾害(旱灾、冰雹、洪水、风灾、暴雨、泥石流)、病虫害(病毒病、根腐病、黑胫病)造成保险烟叶的损失,由承保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烟叶保险实行最高赔付总额封顶。全区最高赔付总额以当年烟叶保费总收入2倍以内封顶。当责任范围内总损失金额超过当年保费收入的2倍时,按照保费收入2倍与实际损失之比同比例下调对农户的赔付金额。当全区核定赔付总额在当年保费总收入2倍以内(含2倍)时,由保险承办机构全额赔付。
二要多渠道筹措参保资金。烟叶种植保险按照“低保障、广覆盖”的原则进行。保险金额按照作物生产成本(种子、化肥、农药、机耕)等确定。烟叶每亩保险金额500元,保险费率为6%,每亩保险费30元。保险费用由区财政从烟叶税收中负担60%,烟草公司负担40%,烟农不缴纳保费,其中区财政承担的60%,直接由区财政根据各镇确认、烟叶公司核定的各镇当年烟叶种植面积,从上年度应返还各镇的烟税中扣除,统一划拨给保险公司,烟叶公司承担的40%同步划入保险公司。由烟叶公司会同保险公司按种植名册向烟农出具保险凭证。承保的保险公司由区烟叶公司按有关规定确定。
三要规范保险业务操作。为有效开展烟叶种植保险工作,各镇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在烟叶种植保险的宣传发动、风险预测评估、专家鉴定、防灾防损、理赔发放等方面支持保险机构开展业务,并督促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烟叶种植保险基础工作。要做到规范出单。保险经办机构在烟草公司保费到位后及时出具保险凭证,凭证必须到户,保险凭证要载明投保品种的详细资料、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以及理赔流程、定损办法等。保险理赔款必须到户。保险单位要严格按照保险条款进行赔付,不得随意更改理赔标准,要坚决杜绝拖赔、欠赔、无理拒赔,同时要简化理赔流程、减少兑付环节,及时将理赔款项直接发放给参保人。
三、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推进产业发展的保障机制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汉滨区烟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区发改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扶贫局、财政局、国土分局、农机局、烟叶公司、安康供电局营销部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汉滨烟叶分公司,由烟叶公司经理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调研,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烤烟产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推动三项制度的落实。各烟叶基地镇要进一步充实完善烟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确定分管领导和专人,与烟叶公司和各烟站密切配合,解决具体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二)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建立三项制度是推进烟叶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汉滨烟叶分公司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相关方面的衔接,推动三项制度落到实处,制定全区烟叶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区发改局、农业局负责将烟叶产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加强烟田规划布局的指导;区财政局负责在每年的烟叶税收中安排适量的职业烟农培育经费,落实烟叶种植保费政府补贴;区农业局、人社局、扶贫局,每年度要安排一定的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项目计划,用于职业烟农培育;区农广校、烟叶公司要积极开展职业烟农培育和资格认定,完善职业烟农信息管理系统和档案;区农业局、水利局、国土分局、农机局、扶贫局等部门,要将产业发展、水利设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补贴、扶贫贴息贷款等项目、政策向烟田保护区、职业烟农倾斜;供电、气象部门,要为烟叶生产提供用电保障和气象服务;承保的保险公司,要主动服务烟叶产业发展,积极为烟农服务。
(三)完善激励保障机制。汉滨烟叶分公司要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落实好烟草产业发展的各项扶持激励政策,并积极争取省市主管部门支持,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对三项制度建设成效明显的务烟镇、相关部门及专业合作社、务烟大户,给予适当奖励。继续执行区政府办印发的《汉滨区烟叶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汉政办发[2012]50号),烟税收入全额返还务烟镇办,专项用于鼓励支持烟叶产业发展,改善烟区基本条件。区财政局要监督、指导各务烟镇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用好发展资金,尤其是把产业发展中15%(新发展务烟镇25%)的奖励资金用好,真正用在产业发展上。同时,要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三项制度、奖励扶持政策,应在良好的产业发展舆论氛围。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7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