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汉滨区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办文件 > 正文内容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政府部门和镇办网站关停整合工作的通知

文件名称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政府部门和镇办网站关停整合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HB-hbqzfqzfb-zfbwj--2015-0113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5〕112号 成文日期: 2015年09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5-09-24 15:22

 

汉政办发〔2015〕112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全区政府部门和镇办网站关停整合

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各镇办、部门积极运用互联网转变政府职能,建设网站,发布信息,使政府网站成为信息公开、回应关切、提供服务的重要载体。但一些部门、镇办网站也存在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意见建议不回应等问题,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和省市关于政府网站普查整改、关停整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对全区政府部门、镇办网站进行关停整合。现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网站关停整合。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对网络信息安全、政府网站建设高度关注,做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针对一些政府网站存在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意见建议不回应等问题和“僵尸”、“睡眠”现象,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决定从2015年3月开始至12月底,在全国开展第一次政府网站普查。本次普查和整改,国务院和省市推进力度大,抽查检测技术手段强,直接检查到县区部门、镇办网站,对存在问题通过国办下发通报和媒体曝光同步进行,《焦点访谈》等媒体已对一批“僵尸”网站进行了曝光。省市对此高度重视,先后多次下发通知,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在省政府办公厅的通报和相关会议上,已将对网站存在问题熟视无睹,定性为典型的“懒政”、“怠政”和“不作为”行为。区政府对政府系统网站普查整改高度重视,先后下发了通知,召开了会议专题安排,并安排专人对部门、镇办网站存在问题进行检查,督促按规范要求整改。但从目前进展和省、市抽查情况来看,效果很不理想,一些部门、镇办还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没有完全落实整改措施,难以整改的网站也没有申请关停,使全区网站普查整改一直处于被动局面。对此,各部门、各镇办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专题研究,安排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与区信息办对接,全力做好网站普查整改工作,及时落实关停整合措施,确保不再出现被通报、被曝光问题。

二、尽快整合部门和镇办网站。国办发〔2014〕57号文件明确指出:县级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再单独建设政府网站,要利用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开设子站、栏目、频道等。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陕政办发〔2015〕13号),市政府办《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通知》(安政办发〔2015〕71号)中,也提出了相同要求。鉴于全区网站普查整改与省市要求差距较大,结合中省市对政府网站在栏目设置、维护管理、技术支撑和网站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区政府决定于2015年9底前完成镇办网站的关停整合工作,10月中旬前完成政府各部门网站关停整合。具体由区信息办负责,按照中省市要求,在区政府网站上为各部门、镇办按统一模式建设部门、镇办子站。各镇办要在9月29日前,各部门要在10月15日前,安排分管领导和具体维护管理人员与区信息办对接,完成子站建设。双重管理的和有关业务部门,若因上级主管部门行业要求、部门工作需要等原因暂不关停的,要在10月15日前,向区信息办报送书面情况说明备案,今后,出现问题责任自负。各部门网站在没有关停整合前,必须按照网站普查整改的要求,对所有空白栏目添加信息,工作动态栏目每周至少更新一次,迎接国办10月份的网上专业检测抽查,确保不出问题。

三、切实做好子站的维护管。原网站关停整合后,新建的子站为区政府门户网站的一个组成部分,子站维护管理情况直接影响区政府门户网站。新建的子站由各部门、镇办直接发布信息,信息发布坚持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各镇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子站的维护,安排有一定文字功底和计算机操作技术、责任心强的年轻干部、大学生村官,具体负责子站的维护与管理,维护人员原则上要保持稳定,不得随意调整。要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凡在子站上发布的信息,要按程序由各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严防不正确信息、涉密信息在网上发布。子站每周至少要发布一次工作动态、政务信息等,不得长期不更新。区信息办要加强子站运行的技术支撑,定期检查子站信息发布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指导部门、镇办解决。对长期不更新、发布信息错误、发生泄密,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的,将给予不良记录。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4日

 

 

 

  抄送:区委各工作部门,区纪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4日印发

 

 

附:PDF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