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全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HB-hbqzfqzfb-zfbwj--2015-0107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汉政办发〔2015〕105号 | 成文日期: | 2015年09月1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5-09-16 14:25 |
汉政办发〔2015〕105号
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全区农村小额
人身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相关意见,加快推进我区农村基本保障全覆盖工程,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的保险保障水平,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实施意见的通知》(安政办发〔2015〕26号)和《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发〔2012〕70号)精神要求,现就做好2015年度全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变观念,提高做好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认识
为了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放在安康经济社会工作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推动建设与安康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安康经贸交流合作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对具有社会公益性、关系国计民生的保险业务,给予必要的扶持。农村小额保险作为服务“三农”、针对城乡低收入群众抵御意外伤害而量身定制的一款保险产品,从2011年在我区实施以来,已经为近20万名城乡群众提供了意外伤害保障,为广大群众提高风险防控能力、降低经济损失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从目前参保率看,还存在保险覆盖面不高、保险密度和深度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等问题。根据市政府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创新支农惠农方式的要求,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已纳入农村普惠保险业务,将涉农保险作为小额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一种有效的金融扶贫手段,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对提高低收入农民的生活保障水平,完善我区农村多层次保障体系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以及建设繁荣和谐宜居新汉滨具有重大意义。各镇办及相关部门必要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二、工作原则及目标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参保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推进。按照安政办发〔2012〕70号文件要求,2015年度全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参保率要达到50 %以上,各镇办要围绕今年目标任务(具体参保计划见附件),积极开展参保扩面工作,让更多的群众受益。
三、实施步骤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推进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2015年10月)。召开全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会议,总结表彰2014年度小额保险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安排部署2015年度小额保险扩面工作。各镇办根据各自情况,在10月底前召开会议,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分解参保任务,搞好宣传动员。
(二)整体推进(2015年11月—12月底)。以镇办为单位,动员群众积极参保,并做好登记造册和保单填发。
(三)保费归集(2016年1月底前)。全区统一归集保费时间定为2016年1 月 30 日前,各镇办要按时将保费上解指定帐户,上交投保名册,保证参保人员保费按时上帐、保险合同及时生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各镇办及相关部门要提高对农村小额人身保险重要性的认识,把此项工作纳入关注民生、富民强镇的发展战略统筹安排,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对于一些撤并和换届后的行政村要加强工作的指导和督导力度,做到工作不断档、任务不减弱、服务不降低。
(二)加强政策宣传。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农村小额人身保险风险保障功能。各镇办要结合实际搞好政策宣传,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小额人身保险的知晓率,培育农民保险意识,镇村干部要熟悉和吃透此项惠民保险政策,保证政策咨询和宣传一口清,努力营造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良好氛围。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小额保险工作,努力发挥小额保险对农村救助、新型合作医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的补充作用,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创新参保方式。继续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作为新农合的配套服务产品,采取“联动合作模式”进行推广。积极探索在大型社区和相对集中的村组社区,由公益组织、个人或者团体机构,为农民购买小额保险提供保费资助,优化完善小额保险先进村的评比考核方式,建立完善小额保险等三农政策性保险服务网络。
(四)提升服务能力。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依托镇办社保服务站和村级便民服务点,建立镇级三农保险服务站、村级三农保险便民服务点等专门服务机构,在镇办及村组干部中选聘一批“业务精、能力强、服务优、素质高”的三农服务专员队伍,出台管理激励机制,提高全区“三农保险”服务水平,确保农村小额保险等各类政策性保险的顺利实施。
(五)加强规范管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一项公益性惠民保险产品,要坚持“参保自愿”的原则,禁止违背群众意愿,承保公司要规范管理,提高服务,加强创新,试点建立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专员队伍,承保单位要发挥营业网点的优势,建立快速理赔机制。
(六)严格考核督办。区政府督查室要对工作目标进度情况及时跟踪督查,保证此项工作高效开展。区金融办要做好市金融办联络协调,积极做好全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增保扩面工作的协调和监管。同时,区政府继续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纳入对各镇办的综合考核,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综合排名后三位的镇办纳入不良记录管理。
附件:汉滨区2015年度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15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5日印发
附件
汉滨区2015年度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镇办及村名 |
户籍总人口(农村) |
参保任务数(人) |
老城办 |
40120 |
8024 |
新城办 |
30684 |
15342 |
江北办 |
16158 |
8079 |
建民办 |
70179 |
35090 |
五里镇 |
72928 |
36464 |
恒口镇 |
98143 |
49072 |
大同镇 |
51576 |
25788 |
关庙镇 |
42111 |
21055 |
早阳镇 |
22706 |
11353 |
共进镇 |
8292 |
4146 |
张滩镇 |
28575 |
14287 |
石梯镇 |
18216 |
9108 |
县河镇 |
27613 |
13807 |
关家镇 |
19024 |
9512 |
坝河镇 |
12344 |
6172 |
瀛湖镇 |
41755 |
20877 |
双龙镇 |
16328 |
8164 |
吉河镇 |
16267 |
8133 |
田坝镇 |
12060 |
6030 |
晏坝镇 |
9929 |
4965 |
流水镇 |
20913 |
10456 |
大竹园镇 |
13392 |
6696 |
新坝镇 |
9238 |
4619 |
洪山镇 |
16360 |
8180 |
牛蹄镇 |
7960 |
3980 |
石转镇 |
8358 |
4179 |
茨沟镇 |
18859 |
9430 |
谭坝镇 |
15092 |
7546 |
大河镇 |
21955 |
10978 |
沈坝镇 |
12350 |
6175 |
双溪镇 |
8962 |
4481 |
紫荆镇 |
10213 |
5107 |
叶坪镇 |
4481 |
2240 |
中原镇 |
15653 |
7826 |
合计 |
838794 |
407361 |
注:本年度任务目标按各镇(办)农村户籍人口50%下达,老城办按户籍总人口20%下达,各镇办户籍人口数以统计部门提供为准。 |
附:PDF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