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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政府8月份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文件名称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政府8月份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索引号 HB-hbqzfqzfb-zfbwj--2015-0078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5〕92号 成文日期: 2015年08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5-08-07 10:40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区政府8月份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区政府8月份要集中精力抓好项目建设、工业经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及社会事业等方面21项工作。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要夯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因主观原因造成工作滞后、项目推进缓慢的单位要追究责任。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建设

1.宏盛茶叶揉捻机、恒口酿造厂酱醋及饮品、昊阳泵业、洪泽食用菌4个项目建成投产(由李森文同志协调,区发改局、项目办负责)。

二、工业经济

2.完成产业孵化园东区大门和12、13号厂房基础开挖及混凝土浇筑,完成达成义齿厂房装修、牧美食品办公楼主体和荣泰粮业1、2号仓库建设(由荆钟同志协调,区经贸局、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五里镇负责)。

3.开展绢云母系列产品加工项目推介,制定吸引能人返乡创业计划,积极跟进流水—星火传奇生态度假区、金基公司生态旅游、电子产业园等项目(由荆钟同志协调,区招商局负责)。

三、农业农村工作

4.召开全区扶贫开发和移民搬迁工作推进会,完成移民搬迁区级审计问题整改,做好省移民搬迁项目资金审计准备工作(由李森文同志协调,区扶贫局、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国土分局负责)。   

5.启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测绘制图;开展经济林果园管护考核,完成茶叶建园整地2000亩、核桃建园整地4000亩;制定农业园区发展观光农业方案;继续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由李森文同志协调,区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防汛办、考核办负责)。

四、基础设施建设

6.完成石梯汉江大桥2号墩顶2号块段浇筑、牛蹄至紫阳双安路水稳基层及水泥面板铺设、叶桥路路基工程和北横线B标段征地拆迁,完成通村水泥路水泥面板铺设8公里,开展316国道汉滨段改建工程前期工作;开工建设恒口镇黎家沟、三十二亩堰、姚沟3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由李森文同志协调,区交通局、国土分局、林业局、水利局负责)。

7.推进城东大桥、东坝防洪工程剩余房屋征收和南环东路安置点建设、羊皮沟垃圾场周边村民搬迁、枣园路积水点改造及南山路、安远路项目建设征迁,做好东坝防洪保安工程安置点、关庙柑树社区建设和西坝棚户区改造工作,协调化解江北商业步行街和滨江1号、2号地征收安置遗留问题(由李建飞同志协调,区征收办、城管局、新城办、老城办、江北办、关庙镇、张滩镇负责)。

8.推进重点镇、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江北水厂提质扩能、安康污泥处理厂项目建设(由李建飞同志协调,区住建局负责)。

9.完成矿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做好安平高速公路建设协调和环境保障(由李建飞同志协调,国土分局负责)。   

五、社会事业

10.完成卫生综合服务大厦初步设计方案和区三院住院楼施工图设计,制定下发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开展年度卫生创建工作初验(由李珺同志协调,区卫生局、爱卫办负责)。

11.启动月河川道农业旅游观光带规划编制工作(由李珺同志协调,区旅游局负责)。

12.启动实施安康中心城区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方案(由李珺同志协调,区双创办负责)。

13.督促加快村级活动场所、镇办文体中心、百姓大舞台等文化项目建设(由李珺同志协调,区文广局负责)。

14.开展2015年福彩公益金资助贫困家庭大学新生活动,启动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第三轮联合检查,完成三季度农村低保金发放(由田刚同志牵头,区民政局负责)。

15.推进东坝小学、江北小学、黄沟小学项目施工,完成兴安初中教学楼工程并开工建设临街综合楼,完成汉滨小学维修改造及设施设备安装(由林俊礼同志协调,区教体局负责)。

六、其它工作

16.启动政府融资平台发债工作,做好国家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验收迎检工作(由李森文同志协调,区发改局负责)。

17.开展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由李森文同志协调,区人社局负责)。

18.做好进京非访治理和重点案件化解稳控工作(由李森文同志协调,区信访局、公安分局负责)。

19.研究制定市政府关于促进“夜间经济”发展意见的落实方案(由荆钟同志协调,区工商局、经贸局、民政局、文广局、旅游局、城管局负责)。

20.完成2014年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自查,完成新坝镇、瀛湖镇水质自动站施工设计并启动建设(由荆钟同志协调,区环保分局负责)。

21.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继续开展安全生产监管“铁拳执法行动”和汛期安全生产检查(由荆钟同志协调,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办负责)。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7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