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和重要节假日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HB-hbqzfqzfb-zfbwj--2015-0009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汉政办发〔2015〕14号 | 成文日期: | 2015年02月12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5-02-12 11:33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和重要节假日期间森林
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近期,天气持续晴好,气温逐步升高,加之春节、元宵节即将来临,野外用火增多,全区进入森林火灾多发期。为切实做好当前和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夯实责任。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长期性、多变性、严峻性,不能因近期雨雪天气而产生懈怠思想,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高度重视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镇办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好各项防范措施落实。要采取防汛机制夯实防火责任,落实镇办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分片包干责任制,划片包干、严防死守,切实将每个村组、每个山头、每块林地的防火责任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严控火源,消除隐患。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在重点林区、重点区域设卡检查,收缴发火物品,严控火源进山。要加强巡查,严管野外用火,特别要管好烧秸秆、烧地边、煨火粪等农事用火行为,要加强巡查,对在山林铺设电网打猎的,一经发现,及时切断电源,组织拆除,严防野外违规用电引发火灾。要落实痴聋哑傻、精神病患、老人及儿童等特殊人群监管责任,防止人为引发山火。要守住林区墓地这个重点区域和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三个重点时段,继续大力提倡鲜花祭祖、文明祭祀,严禁在林区焚烧火纸、燃放鞭炮,确保森林资源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由区林业局牵头,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政局、安监局、工商局及香溪洞管理局、新城办、吉河镇等有关单位抽调人员参加,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期间抽调人员设立检查站,扎实做好文武山重点林区森林防火管制检查工作。
三、强化宣传,科学扑救。区新闻中心、区防火办要扎实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汉滨新闻、汉滨时报、政府网站、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森林防火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引导群众发现森林火灾第一时间向镇办和区防火办报警。各镇办要利用群众赶集等人员相对集中的机会,积极开展面向公众、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到电视有节目、手机有短信、林缘路口有警示、林区住户有森林防火明白卡,进一步增强群众防火安全意识,努力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区防火办及各镇办要进一步加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的演练,坚决按照“接到火警后,村干部迅速组织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群众,镇办组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实施扑救,区防火办火速增援”的流程,有条不紊地开展火灾扑救。要根据火场地形地貌和火情发展态势,科学制定扑救方案,实施扑救。明火扑灭后,要组织人员彻底清查火场,并留足人员对火场进行监测,防止死灰复燃。在森林火灾扑救中,坚决禁止没有扑火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同志担任现场指挥员,坚决禁止群众无组织的扑救火灾,坚决禁止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确保扑救人员自身安全。
四、加强值守,强化督查。各镇办、各有关部门森林防火机构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火情,要按规定第一时间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要迅速组织督查组,对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和督查,查改火灾隐患和防火漏洞。区政府督查室、区林业局要成立森林防火工作督查组,从2月中旬开始,分赴各镇办开展森林防火督查工作,并将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区监察局要不定期对各镇办、有关部门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和责任落实进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到位。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每起森林火灾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森林防火责任不落实、火情信息不灵通、应急处置不及时,引发重大森林火灾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