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汉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汉滨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教育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对取得办园(所)资格的机构,每3年进行1次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估”要求,经区卫计局与区教体局研究,决定开展全区范围内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综合评审工作。
9月25日,大竹园镇卫生事业办公室接到辖区内4所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价的申请,该镇卫生事业办公室主任张玉良迅速统筹安排,带领卫生执法协管助理唐娣娥、妇幼专干唐弟英,对该镇大竹园镇幼儿园、大竹园镇阳光宝贝幼儿园、大竹园镇大竹园小学附设幼儿园、大竹园镇关联小学附设幼儿园,4所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此次综合评估,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标准,主要采取实地查看、翻阅资料、对照检查等方式对4所托幼机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堂卫生、保健室或卫生室设备、卫生保健人员配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卫生保健制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好的方面:4所托幼机构环境卫生良好,活动场地宽敞,设施设备布局合理,功能区分明确,消毒设备完备,饮用水达标,各班级室内整洁摆放有序,厕所无积水无异味。
存在问题:各项制度不够规范,紫外线消毒记录不及时,保健室建设不规范,缺少专职卫生保健员。
针对综合评估结果,该镇卫生事业办对4所托幼机构均下达了督导意见书,要求各托幼机构负责人积极协调、主动作为,尽快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标准严格落实,确保该镇适龄学前儿童均能在一个环境舒适,软硬件设施安全环保,饮食营养丰富、合理健康的环境中汲取知识,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