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规范地税干部日常言行,近日,区地税局下发了《干部职工使用微信“十不准”行为规范》,为地税干部使用微信划出了“警戒线”。
“十不准”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给地税干部职工微信使用行为上设定了“红线”,不准制作传播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信息及言论:不准传播诋毁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歪曲历史及英雄人物等各种负面信息和谣言;不准传播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黄、赌、毒、邪教活、封建迷信、恐怖暴力等低俗信息;不准加入有各种不良倾向的微信群;不准制造、传播谣言,利用假新闻、假消息、小道消息等传播负能量;不准泄露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和纳税信息、泄露他人隐私或造谣诽谤他人;不准对纳税人的咨询提供不正确的政策解释;不准利用微信群编织“关系网”,搞小圈子、拉帮结派、拉票贿选;不准利用微信红包、转账、发布广告等功能进行变相的权钱交易;不准利用微信从事其他与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活动。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给党员干部微信使用行为套上了“紧箍咒”,加上了安全锁。
该局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要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刻不忘自己是一名国家公职人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使用微信时自觉遵守“十不准”行为规范。对违反“十不准”行为的,按照“谁发布、谁转发、谁负责”的原则,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党纪政纪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