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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 2017-09-13 16:44 | 发布文号: |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未知 |
汉政干〔2017〕22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卢大根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决定:
卢大根同志任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平同志任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方荣发同志任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至2018年4月;
马义平同志任汉滨区老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方涛同志任汉滨区老城街道办事处城市建设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主任、汉滨区城市建设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副主任(兼);
史伟、汪金文同志任汉滨区老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纯海同志任汉滨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小刚同志任汉滨区江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汉滨区江北街道办事处城市建设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主任、汉滨区城市建设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副主任(兼);
黄朝元、张定龙、朱燕同志任汉滨区江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徐信波同志任汉滨区建民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孝新同志任汉滨区建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汉滨区建民街道办事处城市建设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主任、汉滨区城市建设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副主任(兼);
陈玺、邓相军、李勇同志任汉滨区建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因机构更名自行免去。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1日
抄送:区委各工作部门,区纪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1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