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区委推进新民风建设系列文件精神,立足审判职能,坚持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工作思路,大力弘扬“诚、孝、俭、勤、和”新民风,多措并举兴淳化之风,执法为民助脱贫之力。
巡回审理赡养案,弘扬中华孝文化。百善孝为先,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是新民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汉滨法院结合业务工作,积极开展赡养案件到村组现场巡回审理,坚持以案释法,要求各派出法庭主动与辖区镇办党委联系,组织群众参与旁听。今年以来,组织辖区群众旁听56起案件,教育和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恪守孝道,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开展法制宣传,重视诚信教育。诚实守信,遵守信誉是个人立足社会的基础。汉滨法院在工作中主动结合“民生政法5.20”活动,全力配合社会综合治理相关宣传工作,主动深入基层,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信守承诺的契约精神,减少民事纠纷发案率。
加强“三调联动”,促进社会和谐。汉滨法院不断完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创新调解工作方法,主动邀请基层镇办“五老”参与矛盾纠纷调处,通过法院与镇、村各级组织的共同努力,有效的化解了大量基层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筑牢“司法扶贫”保障,维护贫户群体诉讼权利。汉滨法院与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司法局联合发文,坚持立足本职,开展司法扶贫,建立保障机制,与各职能部门合力化解困难群体维权难问题。今年以来,汉滨法院对在册贫困户实施诉讼费减免制度,对贫困户维权畅开“绿色通道”,确保贫困户打得起官司,一年多来共为贫困户减免诉讼费累计达20余万元,使得贫困群体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强力推进“扶贫执行”,保障贫困群体合法权益。汉滨法院在上级法院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两级法院联合行动开展扶贫执行专项活动,通过扩大宣传、组织大型执行会战等方式加大执行惩戒力度,有力的震慑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老赖”,为涉案的82户贫困户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帮助涉案贫困户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帮助其早日脱贫。对于确实因为执行不能导致生活困难的贫困执行申请人,汉滨法院坚持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对其进行司法救助。一年多来,汉滨法院通过专项救助资金,为涉案贫困户发放救助金30余万元,解决了部分贫困户当前困难,确保贫困群体基本生活。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维护贫困村社会稳定。汉滨法院向该院包抓的各贫困村派驻脱贫攻坚工作组,并要求各工作组成员坚持“一岗双责”,在完成贫困户帮扶任务的同时积极帮助辖区党委、政府化解群众纠纷,利用专业知识帮助村组干部加强村务管理,积极协助村组干部处理群众纠纷。一年多来,各工作组在驻村期间累计参与贫困村15起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对贫困村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达到了助力脱贫攻坚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