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李晓亮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07月17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7-07-17 16:29 |
汉政干〔2017〕20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李晓亮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决定:
李晓亮同志任汉滨区国有资本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不再担任汉滨区财政局总会计师、汉滨区生产资金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成宝同志不再担任汉滨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毛晓军同志不再担任汉滨区国库支付局副局长职务。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3日
抄送:区委各工作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