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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 2017-07-17 08:38 | 发布文号: |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未知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滨区流水镇新庄村安置点护坡(挡墙)工程已由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字【2017】5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滨区流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汉滨区流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汉滨区流水镇新庄村。
2.2工程规模:新建挡墙76米,高4.8米,顶宽0.8米,低宽1.6米;抗滑桩12根,截面积1.5�1.8m,桩长14m。
2.3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汉滨区流水镇新庄村安置点护坡(挡墙)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所涉及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价:168.45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投标企业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到企业基本信息(附网站截图)。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汉滨区大桥路6-7国贸大厦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土建专业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五大员(安全员必须具备C3证)岗位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公告中要求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并胶装成册,报名同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日17时00分,地点为在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西北信息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安康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网、汉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汉滨区流水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汉滨区流水镇
邮 编: 725000
联 系 人: 何 康
电 话: 13571456695
代理机构: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北路139号
邮 编: 725000
联 系 人: 邓 杰
电 话: 15349154925
汉滨区流水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