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法院:拒付农民工血汗钱,“赖”老板被司法拘留 | ||
索引号 | /2020-0000 | 公开目录: | 政府法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06月07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06-07 16:58 |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没有你们的操劳,我们就拿不回我们的血汗钱。”6月6日,家住石梯镇的村民刘某激动地对汉滨法院的执行法官说。
刘某、李某、唐某三位农民为改善家庭贫困条件选择进城务工,在程某承包的建筑工地上辛勤工作了大半年,到了年底却一分钱工资没有拿到,三人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多次找程某索要未果,便将程某起诉至汉滨区法院吉河法庭。经法庭调解,程某应支付刘某3200元、支付李某1950元、支付唐某2500元。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程某并未自觉履行义务。刘某等人随后向吉河法庭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寻找并传唤被执行人程某,但程某一直以无钱偿还为由,躲避执行。
虽然涉案执行款项只有几千元,但是却是三位农民工的血汗钱,执行法官从未松懈过对本案的执行,直到今年初,执行法官根据线索查询到程某在高新区新购买了商品房一套,便立即采取查封措施,将该房屋有关手续进行了查封冻结。但程某仍然心存侥幸,拒不到法庭履行义务。为尽快帮助三位农民工拿到所拖欠的工资,5月31日在得到被执行人程某刚从外地回来将在城区某处出现的线索后,法庭组织干警迅速出击找到程某,现场要求程某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期间程某态度恶劣,以无钱给付为由,尽显“老赖”姿态,当执行法官质问其既然没有钱给付工人工资,怎么有钱买房子时,程某哑口无言。随后,执行法官当场对其采取了拘留措施。在司法拘留期间被执行人程某逐步认识到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向执行法官承认了自身错误,并写下保证书,又于6月6日通过其亲友把执行款项缴纳给法庭,案款全部执行到位后,法庭执行人员当天便通知了刘某等三人前来领取。拿到工资后,刘某等三人还给执行法官送了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近年来,汉滨法院在解决“执行难”过程中,采取多种机动的执行手段,灵活运用各类强制措施,给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们敲响了警钟,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