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印发2017年度汉滨区副中心镇区级重点镇五镇十村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发展规划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05月17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7-05-17 09:03 |
汉政办发〔2017〕84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度汉滨区副中心镇区级重点镇
五镇十村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按照区委、区政府“追赶超越、引领发展”的总体部署,为认真抓好2017年全区重点镇和“五镇十村”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度汉滨区副中心镇、区级重点镇、“五镇十村”建设目标任务》印发给你们,请各镇及相关部门,对照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
2017年度汉滨区重点镇和“五镇十村”
建设目标任务
一、市级县区(域)副中心镇规划建设目标任务
1.完成年度项目建设任务。五里镇完成建设项目8个,投资15750万元;瀛湖镇完成建设项目9个,投资9300万元;流水镇完成建设项目9个,投资8726万元(建设项目内容及投资见附表1)。
2.进一步完善副中心镇总体规划,注重详规与总规的衔接。完成一项修建性详规、专项规划或城市设计,强化规划“刚性”和引领作用,积极开展建筑风貌和重要节点城市设计,不断提升镇区特色风貌品质。
3.持续开展镇区环境综合整治和各类创建活动,以创建促管理、促规范、促提升。
二、区级重点镇建设目标任务
1.完成年度项目建设任务(建设项目内容及投资见附表2)。
2.进一步完善重点镇规划体系。完成镇总规的修编和报批,加快控规和重要地块修建性详规、示范村规划编制。建立健全规划管控机制,加强规划监管,杜绝违反规划建设现象,确保各类建设按规划实施。
3.提高集镇综合管理水平。整治环境薄弱环节,规范集镇经营环境,建立健全集镇管理长效机制,确保镇区净化、美化、靓化。
三、“五镇十村”建设目标任务
1.完成年度项目建设任务(建设项目内容及投资见附表3)。
2.完成示范镇村规划编制。立足镇村环境基础现状,结合产业发展定位,加快特色村、示范村和重要区域规划编制,杜绝“两违”建设,加强群众建房风格管控和引导,鼓励村民进城入镇居住。
3.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示范镇村建设宣传,积极争取群众支持和参与,使村民自觉遵守保护建设规划和建设环境。
附件:1.2017年汉滨区副中心镇建设项目计划表
2.2017年汉滨区区级重点镇建设项目计划表
3.2017年汉滨区“五镇十村”建设项目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