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

索引号: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7-04-17 08:50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发展规划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未知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滨区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汉政办发〔2017〕73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汉滨区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

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汉滨区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3日         

汉滨区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

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健康城市相关要求,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是今年我区重要工作,是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追赶超越、引领发展”重大举措。为扎实做好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防控工作水平,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建立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多部门协作的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为核心,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推进慢性病早诊早治、规范管理工作,切实减少群众慢性病诊疗费用负担,探索适应我区实际的慢性病防控工作长效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全区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水平,在2013年我区通过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验收命名的基础上,积极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二、主要指标

1.健康知识知晓率。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60%以上;自我血压水平知晓率达到60%,自我血糖水平知晓率达到50%;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

2.健康行为形成率。成年男性吸烟率控制在25%以下;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低于6克;平均每天运动量6000步以上成年人的比例达到40%以上。

3.慢性病管理率。高血压、糖尿病登记率不低于当地调查患病率或全国平均患病率的60%;干预人群重点癌症早诊率不低于50%;35岁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35岁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血压、血糖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

4.开展健康家庭、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餐饮(食堂、餐厅、酒店)、健康社区、健康医院创建工作;建设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一条街等场所;自助式健康检测点社区覆盖率达30%以上。

5.学生健康体检率大于9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大于90%;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大于全省平均水平的30%;开展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等工作。

6.开设有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达100%,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达100%;向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医养护一体化健康养老服务覆盖达80%。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慢性病防控基础资料通过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社区卫生诊断、收集整合并分析全区慢性病防治基础信息和资料,建立全区慢性病防治基础信息数据库,并分析本区主要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流行情况,确定重点目标人群和优先防治领域,明确主要策略和行动措施。

(二)建立和完善慢性病监测系统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区人群的慢性病监测系统,积极开展居民就医监测、慢性病死因监测、肿瘤登记、心脑血管事件报告、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收集等工作,不断提高监测质量,建立慢性病信息管理平台,定期开发利用和发布全区慢性病预防控制相关信息。

(三)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作用,突出地方特色,围绕控制烟草消费、推动合理平衡饮食、促进健身活动等重点,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四)倡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增加全民健身设施和场所,广泛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实施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鼓励并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开发和生产低糖、低脂和低盐等有利于健康的食品,大力宣传合理膳食知识,指导群众合理营养、平衡膳食。全面推进控烟工作,积极创建无烟场所、无烟单位和无烟家庭。加快建设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镇、示范单位、示范食堂或示范餐厅。

(五)加强慢性病高危人群预防干预定期组织职工体检,做到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患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康复。在有条件的场所建立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提供体格测量等简易设备。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对超重或肥胖、血压正常高值、糖调节受损、血脂异常和现在每日吸烟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实施管理和健康指导。开展以儿童为重点的口腔龋齿检查防治工作。

(六)加强慢性病患者规范化管理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加强慢性病患者规范化管理,提高高血压和糖尿病的管理率。建立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慢性病管理效果评估。强化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作用,推广“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和“镇、村健康俱乐部”等模式。针对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康复期等慢性病人,以镇村、工作场所为单元,组织患者学习慢性病知识,交流防治经验,逐步提高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的能力。

(七)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通过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清理卫生死角,防止居室空气污染,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治理大气污染,降低汽车尾气、工业废气及生活炉灶煤烟的排放量等措施,改善镇、村生态环境,为广大群众营造舒适的生活环境。在农村积极推广改水改厕,保证广大农民有清洁卫生的生活用水。实施好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改善农民的就医条件,提高农民的卫生防病意识。

(八)加强中医药在慢性病防控中的应用针对常见病、多发病,积极探索研究和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广大居民提供、简、便、廉、验的中医药特色服务。

(九)加强区内外合作交流积极引进和实施对外合作项目。采取多种方法和途径,拓宽合作交流领域,学习慢性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适宜策略、先进经验和现代化管理知识、引进技术、方法、资金和信息,积极参与市外合作项目。

四、部门职责

1.区卫计局:组织实施创建工作,指导各部门落实创建工作,并开展督导检查。成立汉滨区创建慢病防控示范区技术指导小组,定期对各部门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指导。完成社区诊断报告,提出适合我区慢性病防控的策略。对各医疗卫生单位慢性病防治专业人员开展培训。指导医疗机构内健康教育工作。在医疗机构内设置慢性病监测的专业岗位,收集、综合数据资料。各医疗卫生单位配备慢性病防控专职人员,完成本社区的社区诊断报告;开展慢性病人管理和随访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配备适当设备,设立居民健康自测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推动全民健康促进活动;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制度,医疗机构全面实行室内禁烟;牵头协调各部门工作,组织慢性病综合防控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2.区文广旅游局:在文艺演出、广播电视等媒体上,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传播方式,加大对创建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工作的宣传广度和深度。配合区卫计局定期开展慢性病防控知识电视讲座。负责组织多部门参与的集体性健身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协助组织开展社区群众性健身活动,每天运动量达到6000步以上成年人达到35%以上;在全民健身日组织开展相关主题活动;配合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

3.区总工会:负责制定相关政策,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每人每天不少于20分钟;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每年体检制度,及早发现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患者。

4.区发改局:负责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发展,利用区政府政务网站做好示范区宣传报道。

5.区财政局:负责做好示范区建设有关经费保障,及时落实创建配套经费并对款项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将慢性病综合防控经费纳入当地政府预算,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

6.区教体局:负责组织学校为学生开设慢性病相关健康教育课,利用家长会等形式,举办合理膳食、口腔保健等知识讲座;结合各学校实际,以保健室为中心,设立学生、老师健康保健自测室,并配备相应设备;开展教育系统的无烟单位创建工作,逐年提高无烟场所覆盖比例,每年至少创建2家无烟学校。

7.区民政局:负责督促村(社区)为群众开展健康讲座和咨询,设立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宣传栏,发放慢性病防治相关宣传材料,普及慢性病防控知识和理念;提高签约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的具体措施;督促社区建立3个以上群众性健身活动团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活动;督促建立社区自我管理小组,逐步扩大自我管理人员队伍及覆盖面。

8.区科技局:负责将慢病防治列入科普教育宣传工作,并负责做好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宣传资料支持工作,提供与慢病防治相关的宣传资料。

9.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餐饮业管理和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膳食知识与技能培训,在机关、学校、企事业食堂和公共餐厅建立健康饮食宣传制度,创建示范餐厅(食堂)5家。组织大型商场、城市配合卫计部门开展食品卫生宣传活动,并组织开展慢性病防控“示范单位”创建,督促销售企业执行加工食品营养标签比例不低于50%,群众膳食标签知晓率不低于30%。根据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要求,每年至少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商场(超市)”2家、“无烟超市”2家。负责引导食品生产、销售企业推广食品营养成份标签,鼓励并引导开发、生产和销售低糖、低脂和低盐等食品。

10.汉滨公安分局:负责及时准确提供辖区居民户籍信息;积极配合卫计部门开展死因监测漏报调查工作。

11.区住建局:负责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一条街等健康环境建设规划并协助相关单位、部门落实。

12.区人社局: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相关政策,提高签约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的具体措施。

13.区双创办:会同区卫计局加强对各部门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工作。

14.区爱卫办:负责全区卫计系统外的无烟单位创建及评审工作,将成年男性人群吸烟率控制在60%以下。

   15.各镇办:负责本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广泛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积极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村(社区)、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辖区村级健身场所覆盖率达到100%,群众慢性病知识知晓率达到70%。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推进阶段(2017年1月12日—4月30日)对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完成前期调研和基础摸底工作。

(二)自查迎检阶段(2017年5月1日—9月30日)对照创建标准,细致查漏补缺,迎接上级考核评估验收。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10月1日—12月30日)通过省级初验、国家复核,认真整改落实中省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全区慢病综合防控措施和水平。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区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的领导,区政府调整了汉滨区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各镇办、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结合实际,制定详细周密的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措施,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围绕各自职责,将各项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密切配合,形成政府负责、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共创共建的良好工作局面,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强化督促检查。区政府将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纳入年度双创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工作滞后、影响全区创建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汉滨区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任

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