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上午,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经侦大队将追缴回的440万元涉案资金,发还给受害人凌某。
2016年4月20日,安康市汉滨区居民凌某到汉滨分局报案称:湖北省丹江口人白某以有关系、有能力承包新疆一露天煤矿为由,诈骗凌某投资入股,在2015年7月至9月期间,分四次共诈骗凌某资金510万元。接到报案后,汉滨分局经侦大队立即开展调查工作,办案民警四次远赴新疆调查取证,并在查清案件情况后,克服重重困难,于2017年3月6日在新疆将犯罪嫌疑人白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白某对其合同诈骗事实供认不讳,警方全力追缴涉案资金。截至现在已经追缴涉案资金440万元,5月8日全部发还给了受害人,为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再添新章,达到法律效应和社会效应的双赢。
在发还现场,受害人林某向警方赠送锦旗表达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