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重新办理的环境信访问题(一)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07 12:51

截止2017年5620时,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汉滨区环境信访件239件,目前已办结187件,群众对其中12件办理结果不满意,现将10件重新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投诉人对受理编号83号信访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反映:1、江南一品22号楼下餐饮一条街虽整改,但不彻底,仍有部分餐厅将油烟排至后面院子里,有些餐厅将油烟排入下水道,尤其是门牌号22-9的餐厅油烟未经任何处理直排后院。2、游走的小商贩与检查人员打游击。

汉滨区

经再次核查,江南一品22号楼下共有餐饮店28家,其中早餐店13家,夜市15家。前期整改后,少数商户仍然将油烟排入后院及下水道,少数流动摊贩与执法部门打游击。

属实

汉滨区城管局制定了《安康城区江南一品22号楼下餐饮一条街市容专项长效整治方案》,由第一城管大队负责此路段监管;汉滨区环保局制定了《关于安康中心城区江南一品住宅小区沿街餐饮油烟污染整治长效管控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餐饮油烟整治达标、不反弹。4月25日至26日,区城管局、市场监管局、环保局、新城办事处及新铺社区成立专项整治组进行集中巡查整治,已清理出店占道乱堆乱放棚罩、物品10件,批评教育流动占道经营摊贩42人次。目前,该区域餐饮店已全部停业整改。

 

2

投诉人对受理编号109号信访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反映汉江三桥到城东新桥之间河段休闲走廊(尤其是朝阳门外)每天有三四十辆左右小汽车、不下50辆摩托车洗车,而且每天不少于200余人在江边洗衣服,对汉江水质造成影响。原先在走廊进出口设置的拦车石墩现在被人移开,且无人管。

汉滨区

汉滨区水利局于2017年4月17日,分别在国税小区路口、一桥码头路口和朝阳门外下河路口安装了隔离设施。国税小区路口和一桥码头路口隔离设施采取固定式安装,而朝阳门下河路口隔离设施为了与汉江公园景观保持和谐,采用花岗岩隔离墩加铁丝联接的方式安装摆放,隔离墩之间有一定空隙,少数骑行摩托车、电瓶车的市民强行从隔离墩之间通过后下河。关于群众江边洗衣服问题,由于目前尚无此方面的明确法规,管理难度较大,只能以劝导为主。但仅有少数市民能予理解,部分市民认为在江边洗衣是生活在汉江边多年来的传统习惯,劝导工作收效甚微。

属实

汉滨区水利局于2017年4月26日,对朝阳门下河路口的隔离设施重新设计安装,在铁链连接隔离墩的基础上又加设一道钢管栏杆,彻底封死汽车、摩托车、电瓶车的下河通道。汉滨区政府要求沿河镇办社加强配合,向市民发布《改变在河道洗涤习惯的倡议书》,大力宣传汉江水质保护的重大意义。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老城办事处于2017年4月27日分别对西大街社区主任、东关社区主任、大北街社区主任约谈提醒。

 

3

投诉人对受理编号150、155号信访问题理结果不满意,反映:广场舞噪声太大,影响孩子学习。前几天执法人员检查时声音较小,这几天喇叭声音又大了。希望能形成监管的长效机制,落实监管部门的职责,不要推诿。

汉滨区

2017年4月26日和27日,汉滨公安分局城管公安大队会同新城办事处两次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联合执法,发现自4月19日对广场舞人群进行劝导后,生活噪音明显降低,但仍有小部分跳舞人群擅自加大喇叭音量,对周围居民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属实

汉滨公安分局城管公安大队、新城办事处和朝阳社区再次对跳舞人群进行劝导及宣传教育,要求降低音响设备音量,不得超过法定排放标准,并将跳舞时间控制在18时至22时,其余时间不得使用音响器材进行过大音量活动。

汉滨区委责成公安分局制定出台中心城区生活噪音污染整治规定,对广场舞等群众性活动使用音响音量及活动时间予以明确规定。对拒不改正、屡纠不改、噪声污染严重的组织者,将依法处罚。

 

4

投诉人对受理编号113号信访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反映煌上煌小区装修噪声扰民问题公示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查处不彻底,装修作业时间与公示内容不一致,公示的作业时间要求是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8时;周末上午10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其他时间段严禁施工。实际情况是装修作业中午1点20以前就开工,26日中午12点没停工。

汉滨区

经再次核查,汉滨区新城办事处校场社区马坎巷28号住户装修已结束,马坎巷29号住户已完成旧房拆除,正在清运剩余垃圾。

属实

汉滨公安分局对马坎巷29号住户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下达了《警告通知书》,再次明确施工作业时间,如再违反时间规定将依法处罚。该户主保证从2017年4月29日起停止装修作业。马坎巷29号住户装修已全部停止。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公安分局对新城办事处校场社区马坎巷29号住户给予警告处罚。

 

5

投诉人对受理编号182号信访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反映教场南路林特公安局附近有人打早点,产生的煤烟使周围居民感到呛人的信访件查处管理不彻底,有执法人员前来管理,当事人停顿了两天,后来又换到离原来位置约3、4米的地方继续采用油毡、废轮胎生炉子,以无烟煤为燃料打早点

汉滨区

经再次核查,信访反映的早点摊位经营者已于2017年4月17日将打馍炉具更换为燃气烧饼炉,使用液化气燃料。现用炉具不需要燃烧其他物质引火、点火,现场未发现油毡及废弃轮胎。

不属实

汉滨区环保局要求该摊点不再使用煤、炭等产生烟气污染的燃料;不得随意焚烧油毡、废轮胎等废弃物;不得随意更换、使用产生油烟、废气污染的其它类型炉具,保证现用清洁炉具持续正常运行。汉滨区市场监管局要求该经营户尽快办理健康证,规范经营。

 

6

投诉人对受理编号137号信访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反映:公开内容要求汉滨区大同镇民柒村8组养殖户韩富洪4月30日前完成拆迁,但该养殖户没有任何拆迁的动静,而且将牛、羊走赶进村子里面了,非常臭。希望尽快解决。

汉滨区

    经再次核查,汉滨区大同镇政府于2017年4月20日制定了《关停民七村韩富洪养殖场工作方案》,并成立工作组专门负责关停事宜。截至2017年4月29日,该养殖场已将所有畜禽处理完毕,养殖圈舍暂未拆除,业主已着手发展其他产业。

属实

    韩富洪已对养殖圈舍进行了全面清理消毒,消除养殖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7

投诉人对受理编号151号信访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反映:城东张滩路口污水问题公示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路面依然有污水。原因是靠公路里侧的胡姓人家修房时把路边的渠道堵塞了,而不是公示中说的那户人家,上次市政修路时路里渠道也未修通,导致污水流向路面,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汉滨区

经再次核查,汉滨区张滩路口至黄洋河大桥南端路段并未发现污水流向路面现象。通过排查,此路段仅有2家胡姓居民,且房屋均为十几年前修建,据周边群众反映,也并未发现该路段有积水和污水横流现象。

两家胡姓居民之间的汪姓居民门前张坝路排水渠有一小段盖板破损,因淤积造成堵塞,影响群众排水。

属实

汉滨区政府要求区交通局对该路段排水渠淤积进行清理,并及时修复破损盖板,确保排水畅通。目前,区交通局正在组织清淤及修复盖板工作。

 

8

投诉人对受理编号223号信访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反映恒口镇五星村1组的阳安复线工程上店子隧道工段生活垃圾已清理,但滑坡仅用防晒网覆盖,处理不到位。

 

汉滨区

    经再次核查,汉滨区恒口镇五星村1组上店子隧道工段处裸露的堆土已被阳安复线中铁六局二分部用编织网进行了覆盖,但仍然存在堆土滑入小河道堵塞河水行洪的隐患。

属实

恒口示范区再次督促阳安复线中铁六局二分部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2017年4月30日,中铁六局二分部已对堆土边坡用编织袋装土垒成挡墙,并用钢管打桩对堆土坡角进行了加固。同时,将在裸露的堆土斜坡处栽植固土苗木,防止堆土下滑,确保河道畅通。

 

9

投诉人对受理编号166号信访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反映:公开内容称兴华名城小区7号楼1楼餐饮业已进行油烟处理,整改完成。而实际未进行治理,油烟味还是挺大,希望查处。

 

汉滨区

    2017年5月3日,汉滨区环保局会同区市场监管局、新城办事处南门社区管理人员对问题再次复核调查,并联系投诉人参与复查。兴华名城小区7号楼1楼荣兴食府于2017年4月17日委托陕西华邦监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厨房外排油烟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餐厅所排油烟符合《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允许浓度限值,排气筒排口方向不符合要求。该店已与施工方联系,立即着手对排气筒排口方向进行改造。

属实

    汉滨区环保局将对荣兴食府立案处理。

 

 

10

投诉人对受理编号222号信访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质疑:江南一品东区东郡16号楼4单元102室,移动公司设置交换机机房,是否有环保部门的批文?环保部门是否监管到位?责任人是谁?是否追责?在商品住房内设置机房,国家有无明确规范?

汉滨区

2017年5月2日,汉滨区环保局会同区经贸局、新城办事处及安康移动分公司对反映问题再次复核调查,投诉人委托的两名群众全程参。江南一品东郡16号楼4单元102室移动公司数据交换机房,传输设备均为有线传输,噪音源主要来自于1台普通空调和汇聚设备的散热风机,汇聚设备24小时连续运行,声音较小;普通空调间断运行,室外主机运行时产生一定噪音。

该公司使用的有线传输设备未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无需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根据《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移动机房辐射在国家安全标准之内,且机房内部数据传输设备均为有线传输,对周边环境不会造成影响。

属实

汉滨区环保局责成安康移动公司采取措施对机房空调器外排噪声及设备振动噪声进行处理,对外排噪声进行监测。由于该机房二楼住户(投诉人)长期不在家,监测部门无法入室进行选点监测。

目前,安康移动公司已着手制定机房防火及隔音降噪治理方案,待治理方案出台后,立即对机房进行改造治理。

 

 

陕西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2017年4月7日-5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5-3335777,邮政信箱:安康市第800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