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十九批10件)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05 09:28

截止2017年5月3日21时,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汉滨区环境信访件202件,目前已办结170件,其中今日办结10件,现将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1

受理编号275号环境信访问题为江北办刘家沟村的刘家沟(金珍小学旁边)上游刘金芝养殖户(养殖了不到十头猪)和二十几户居民生活污水直排,影响下游吃水。

汉滨区

经核查,信访反映的养殖户位于汉滨区江北办刘家沟村5组,限养区范围,存栏生猪21头,建有10立方米沼气池,养殖干粪用于农田施肥,废水进入沼气池,现场未发现养殖废水直排。但该养殖户粪污清理不及时,周边群众带来一定影响。

该组还有24户住户均建有三格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但部分住户对化粪池清理不及时,少量生活污水溢出排入沟道,从沟道下游进入市政排污管网。

该组及下游居民饮水均由安康城市自来水公司江北水厂提供,水厂水源来自安康市红土岭水源地,因此,不存在养殖污水和生活污水直排影响下游居民吃水问题。

属实

    汉滨区江北办畜牧站2017年4月17日,向养殖户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完善排污设施,加强粪污处理。汉滨区农业局、水利局、环保局2017年4月29日责成该养殖户定期清理养殖废弃物并进行综合利用,严禁养殖废弃物直排污染环境。汉滨区江北办事处向刘家沟村委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刘家沟村迅速在该组沟道下游修建三格化粪池,对溢出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并在2017年5月17日前完成建设任务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江北办事处党委对该办畜牧站站长提醒谈话。

 

2

受理编号276号环境信访问题为文昌路夜市西北角(疾控中心斜对面)有一家土制油坊,无任河治污设施,炼油过程中产生大量油烟,周边居民窗户、门都不敢开。

汉滨区

    经核查,信访反映的土制油坊为汉滨区余平食用油销售部,位于文昌路市场36号,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炒燃料为无烟煤,炒制过程中烟气直接外排,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环保局分别向该食用油销售部下达了《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重新选址,建立符合要求的小作坊生产加工场所未重新选址前不得加工生产。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纪委监察局对新城办文昌社区主任提醒谈话。汉滨区市场监管局、环保局联合对该经营户批评教育。

 

3

受理编号277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巴山西路公路新村小区门口有一家门面房装修,白天中午不休息,噪音对周边产生影响。

汉滨区

    经核查,汉滨区巴山西路公路新村小区门口有一租赁户正在装修门面,用于经营餐饮店,作业时间为8时30分至18时,装修作业噪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属实

    汉滨公安分局对该租赁户给予警告处罚。新城办事处西关社区向该租赁户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作业时间为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节假日上午推迟至9时,其余时间不得装修作业。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公安局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4

受理编号278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巴山东路印染厂家属院小区院内有居民私自打地桩,打桩声音特大影响周围居民休息,而且地桩太密,导致市政环卫车辆难以进入清运垃圾,造成环境卫生较差。

汉滨区

    核查,汉滨区巴山东路印染厂家属院小区无物业管理部门,由新城办事处印染厂社区居委会管理。该小区场地狭小,无专用停车场地,私自打地桩问题实为小区住户自行在小区内地面安装车位地锁该小区私家车辆乱停乱放影响环卫车辆进出。

 

属实

    汉滨区新城办事处要求印染厂社区加强该小区日常管理,规范停车秩序。印染厂社区在小区垃圾收集点周围设置了地桩锁,防止私家车乱停乱放影响环卫车辆出入清运垃圾汉滨区城管局要求环卫中心加大小区垃圾清运频次,做到每日按时清运,杜绝垃圾冒顶外溢。

 

5

受理编号279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城市庄园小区4号楼下开了3、4家餐厅,油烟、运营噪声严重影响楼上居民生活。

汉滨区

    经核查,汉滨区城市庄园商住小区4号楼下有南宫阁饭店、天香府饭店、三喜铜锅涮羊肉火锅店和鑫科餐饮有限公司4家餐饮经营单位。南宫阁饭店天香府饭店使用液化气燃料,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三喜铜锅涮羊肉火锅店使用液化气燃料,无油烟净化设施3家餐饮店未配套建设专用烟道。

    鑫科餐饮有限公司使用天然气燃料,餐饮油烟通过自建烟道经四楼楼顶的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外排,安装的引风机未进行降噪处理,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汉滨区环保局分别向南宫阁饭店、天香府饭店、三喜铜锅涮羊肉火锅店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采取降噪措施,并于2017年5月19日前对外排油烟进行监测,依据监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向鑫科餐饮有限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对引风机采取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新城办事处纪委对新铺社区环保小组长提醒谈话汉滨区环保局对4家餐饮店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

 

6

受理编号280号环境信访问题为朝阳小区13号楼下早点铺子使用蜂窝煤,产生的煤烟影响楼上居民生活。建议该早点铺子采用天然气等清洁燃料。

汉滨区

    核查,汉滨区朝阳小区13号楼下早点经营户使用9个蜂窝煤炉进行制售加工现场检查时发现,朝阳小区内共有20多家早点餐饮,均使用蜂窝煤炉,产生的煤烟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汉滨区环保局对该经营户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蜂窝煤炉,改用清洁能源。同时,要求朝阳小区内其他20家早点餐饮于5月31日前全部更换使用清洁能源。汉滨区新城办事处责令朝阳社区迅速开展排查整改,指定专人负责监督,确保整改要求落实到位。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新城办事处纪委对朝阳社区支部书记提醒谈话汉滨区环保局对朝阳小区内20多家早点餐饮经营户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7

受理编号281号环境信访问题为苗圃巷改造工程(汉滨区农村经营管理站附近)的施工队挖开了当地的下水管道,未进行修复,污水随意流,臭味很大,已持续一个多月,对周围居民影响较大。

汉滨区

    经核查,汉滨区苗圃巷改造工程属市政综合改造工程,工期为2017年4月6日至5月26日,全长167.22米。在实施排水管网改造中,原排水管道破裂,部分污水外漏,有臭味,给周围居民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

属实

    汉滨区住建局、新城办事处责令施工负责人立即采取措施,用管道将外漏污水接入新修管网,并对原管网进行覆盖,消除臭气。截止2017年4月28日,施工队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8

受理编号282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建民办新胜村五组的瑞鸿养殖场(养鸡一两千只、养猪两三百头)建在居民区中间,臭气刺鼻,蚊蝇到处飞,居民不敢开窗;粪便流入距其200多米远的下方小溪,污染水体。

汉滨区

    经核查,信访反映的养殖场为汉滨区润丰源农业有限公司,位于建民办新胜村五组,生猪存栏395头,林下养鸡1800只左右。养殖粪污通过管道排入化粪池进行干湿分离处理,干粪和水粪分别运至该公司承包的果园施肥利用,鸡粪经人工收集装袋后运走还田。现场未发现养殖粪便直排污染水体,但养殖场三级化粪池未封闭,臭气较大。

 

属实

    汉滨区农业局润丰源农业有限公司下达了《动物卫生监督检查记录表》,要求其2017年5月4日前对三级化粪池采取封闭措施,并加强养殖场内部环境卫生管理。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建民办纪委2017年4月30日对新胜村党支部书记警示谈话。

 

 

9

受理编号283号环境信访问题为五里镇洪家沟村二组的垃圾箱垃圾清运不及时,臭气较大,对周围居民影响较大。

汉滨区

    经核查,汉滨区五里镇洪家沟村二组放置有铁柜密闭式垃圾箱1个,垃圾清运实行动态管理,由保洁员根据垃圾产量确定清运频次。近期由于垃圾箱周围有小部分散落垃圾未及时清理,散发少许臭气。

属实

    汉滨区五里镇立即安排保洁员对垃圾箱外散落垃圾进行清理,并要求洪家沟村加大垃圾清运频次,做到日产日清,定期对垃圾投放点进行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五里镇党委于2017年4月30日对洪家沟村二组组长批评教育。

 

10

受理编号285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山水上城小区内部设置的垃圾收集点离小区居民住户太近,环卫部门清理垃圾不及时,生活垃圾产生的臭气、蚊蝇对小区居民影响很大。

汉滨区

    经核查,山水上城小区规划建设有2处垃圾投放点,分别是9号楼下的9个垃圾桶,18号楼下的8个垃圾桶,汉滨区城管局环卫中心每周清运一次。由于该小区垃圾收集设施不足,垃圾桶未加盖且有破损,导致生活垃圾产生臭气、蚊蝇,对周边群众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汉滨区政府责令新城办事处督促山水上城物业公司于2017年5月1日前更换破损垃圾桶并加盖,对垃圾投放点每天进行清扫保洁及蚊虫消杀。同时,由汉滨区城管局环卫中心负责,加强该小区垃圾清运频次,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目前,该小区已对破损的垃圾桶进行了更换并全部加盖;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城管局2017年4月29日环卫中心城东环卫站站长予以约谈。

 

 

陕西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2017年4月7日-5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5-3335777,邮政信箱:安康市第800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