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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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17-05-02 15:09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招标公告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未知

汉滨区吉河镇亲水苑社区道路建设工程施工遴选公告

一、招 人:汉滨区吉河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汉滨区吉河镇亲水苑社区道路建设工程

三、招标方式:根据汉滨区政府(汉政办发【2015】147号)要求,为体现招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30万以上100万以下施工项目,采用遴选的方式确定施工中标候选单位。

四、项目概况:汉滨区吉河镇亲水苑社区道路建设工程,经发改[2017]81文件批准建设,工程内容:本工程为汉滨区吉河镇亲水苑社区道路工程,道路总长141米,道路面积621平方米,强电管沟修建长度342米,路灯5盏。(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499412.80元,工期30日历天,前期手续齐全,资金到位,施工场地已具备开工条件,现通过遴选方式选定施工承包单位。

五、报名条件:报名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在汉滨区建筑行业信用评价中A级以上的施工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无在建工程,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六、报名须知:投标企业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陕建质发〔2016〕48号规定的新版证件)、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五大员岗位证书(安全员须附安全C证)、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交的证书、证件复印件一套,须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时间、地点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七、遴选办法:

1、施工企业中标候选人按遴选顺序确定排名前三的候选人。

2、合同价的确定:建设工程造价以审核后的最高限价为基础, 下浮比率确定:下浮比率由5%到10%范围内随机抽取3个比率的平均值确定,最高限价减去下浮比率价额即为本工程合同价。

八、报名地点时间: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 5  3 日至2017年  5  5 日,每个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受理(节假日除外)。               

九、遴选时间:2017年 5  8 日上午10:00分由招标人准时开始遴选,各投标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B证参会,不按时到会或证件不全的投标人视同放弃遴选资格。

十、市场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陕价费调发[2004]40号文件执行。

十一、遴选地点: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开标一室。

十二、本招标公告在《汉滨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十三、联系电话: 张新广   15667880101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安康市瀛湖生态旅游区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人:汉滨区吉河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