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省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五批 14件)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19 10:52

 截止201741820时,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汉滨区环境信访件80件,目前已办结50件,其中今日办结14件,

         现将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1

受理编号69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市区内晚上清运垃圾的工人焚烧垃圾现象比较普遍,希望相关部门予以关注并加大监督和巡查力度。

汉滨区

    汉滨区城管局立即对城区夜间垃圾清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未发现清洁工人焚烧垃圾现象。经核查,市区夜间垃圾焚烧现象主要是由于人行道周边餐饮经营户将高温废煤渣倒入垃圾收集设施、流浪乞讨人员冬季夜间焚烧垃圾取暖造成。

 

不属实

    汉滨区委、区政府责令区城管局进一步加强餐饮经营户环保宣传教育,加大夜间巡查监管力度,对焚烧垃圾问题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同时,进一步规范清运保洁人员和环卫设施管理人员日常作业,对违反《作业管理与作业质量检查考核办法》的行为从严处罚。

 

2

受理编号70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建民办事处红莲村村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从十天高速公路汉滨大桥(汉江三桥上游的高速桥)附近直排汉江,臭味很大。建议将污水处理,同时加强桥下绿化

汉滨区

经核查,汉滨区建民办红莲村紧邻汉江干流,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尚未铺设到该村。2016年,为解决红莲村生活污水直排汉江问题,汉滨区政府将该村列入2016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示范村之一,设计建设50t/d污水处理设施一套。项目实施时,虽然城市污水管网末端铺设到该村,但由于污水管网地势高于该村地势,污水无法自然进入城市污水管网。对此,汉滨区环保局向市环保局申请,将原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变更为50t/d泵站一座,污水经提升后进入市政管网检查井,输送到安康江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017413日,安康市环保局组织省、市专家对该村实地勘察,并对变更方案和施工设计图纸进行审查,同意汉滨区环保局方案变更。

属实

    汉滨区政府责令建民办事处尽快启动污水泵站项目招投标程序,力争20176月前全面完工,彻底解决该村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并要求建民办动员并督促村民将生活污水排入各家自备化粪池处理;在一周内购置一套容积为50立方米不锈钢一体化处理设施,对红莲村排放污水进行处理,尽量减少生活污水排放。同时,由建民办负责调配苗木,对该区域进行绿化。

 

 

3

受理编号71号环境信访问题为:文昌路桃园小区1号楼1楼商铺肉夹馍店,烧煤煤烟及产生的油烟对楼上居民影响很大。

汉滨区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肉夹馍店使用蜂窝煤炉3个,营业时间为上午6时至12时,每天燃烧蜂窝煤约15块。

 

属实

    汉滨区环保局于2017414日向该经营户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禁止使用蜂窝煤炉,立即改用清洁能源。该经营户已承诺在417日前将蜂窝煤炉更换为液化器灶和电磁炉,并定期对门前卫生清扫保洁。

 

4

受理编号73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安康市火车站东站计量库货场附近的塑料厂(肖姓老板开办,距汉江500600米远)粉碎塑料制品噪声很大,影响周围居民生活;且有污水排入汉江,污染环境(该厂有时白天、有时晚上生产,不定时)。

汉滨区

    经核查,信访反映塑料厂为汉滨区方康塑料加工厂,距离汉江约1公里,主要经营废旧塑料回收和加工。现场检查时,废旧塑料加工项目处于停产状态,厂区建有2个沉淀池,未发现废水直排。经调查了解,原生产过程中漂洗废水循环使用,但仍有部分废水经过2个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排入厂区外林地。废旧塑料捆绑包扎产生的噪音,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汉滨区环保局于411日向方康塑料加工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汉区环改字〔2017154号)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汉区环罚告字〔201721号),责令其停止生产,对其破碎机、打包机和切割机等设备实施查封,并罚款2000元。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纪委监察局已对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启动问责程序。

 

5

受理编号74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关庙镇东站货场向北500米左右有一家私人开的废旧塑料加工厂,加工过程中产生噪音,排出的污水未经任何处理,发出臭味,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汉滨区

 

    该信访问题与陕环督(安)转〔201718号转交的受理编号73号信访件重复,办理结果在本批次一并公开。

属实

 

 

6

受理编号75号环境信访问题为:江北寇家沟地百司仓库附近的一家塑料厂生产废水未经处理排入当地河沟。晚上生产时噪声对居民造成影响。年前举报过,无结果。

汉滨区

经核查,信访反映的塑料厂为安康市思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主要加工生产一次性塑料口杯,生产过种中需用冷水对生产模具进行冷却降温处置。该公司建有一座冷却塔,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公司500米范围内无居民住户,现场走访周围群众,未反映该公司有夜间生产情况。

汉滨区环保局此前未接到群众对该公司的任何投诉。

不属实

    汉滨区环保局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环保要求,不得进行夜间生产,生产用水不得外排。

 

7

受理编号76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县河镇垃圾处理厂设施简单,选址不当、无防渗处理,怀疑会对水质产生影响,且经常燃烧有冒黑烟现象。

汉滨区

经核查,汉滨区县河镇垃圾填埋场位于县河镇红升社区二组,2015年度汉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20166月开工建设,同年12月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项目选址经过多次勘察,由资质设计单位设计,且通过省环保厅专家评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不存在选址不当和设施简单问题。

    该垃圾填埋场底部和四周均铺设了防渗材料,坝体下游建有渗滤液收集池2个,收集的渗滤液回喷处理,无渗滤液外流情况。现场检查无垃圾焚烧痕迹,经走访周边群众,也未发现冒黑烟现象。

不属实

   汉滨区县河镇政府要求镇环卫所进一步加强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按规定填埋、消杀,做到无害化处理,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8

受理编号77号环境信访问题为:汉滨区大北街口76号门前垃圾桶太臭、太多,污水到处流。曾向环卫、城管部门反映过,未处理。

汉滨区

经核查,汉滨区老城办大北街人口密集,商户众多,垃圾量极大,但该处未配套建设密闭式垃圾收集站,为防止垃圾裸露堆放,放置了12个垃圾桶,由汉滨区城管局负责清运及保洁消杀。因近期气温升高,垃圾腐变产生异味,存在少量污水渗漏。

此前,附近住户致信汉滨区城管局,要求将垃圾桶移走,但考虑到大北街片区新的垃圾收集站尚未建设,现有垃圾桶移走后将导致垃圾乱投乱放,区域环境卫生无法保障,因此,未将垃圾桶移走。

属实

    汉滨区城管局、老城办事处责成城东环卫站和生活垃圾清运车队就该垃圾站存在的污水、异味问题立即整改,加大垃圾站点日常保洁和清运清洗频次,确保周围环境干净整洁;同时,责成老城办事处双创办、环卫所、大北街社区加强爱国卫生知识和环保宣传,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取得周边群众理解与支持。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老城办事于2017414日责成大北街社区环保网格长做出书面检讨。

 

9

受理编号78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建民办付家河鑫富农家乐对面河段,有人炸鱼,晚上还有人电鱼。

汉滨区

    经核查,汉滨区建民办付家河鑫富农家乐对面河段水流较小,且没有深滩水域,炸鱼或电鱼难以实施。该河段河长日常巡查中未发现电鱼、炸鱼现象。

不属实

    由汉滨区水利局负责,强化检查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发现问题线索,立即处置到位。汉滨区建民办责成该河段河长加强河道巡查密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置。

 

10

受理编号79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安康西堤外侧金洲城大门口每早六点至八点有人卖油饼,烧的木头棒,烟气较大,污染环境。希望解决。西堤外环路露天烧烤,烟气较大,污染环境,希望调查处理。

汉滨区

经核查,信访反映的羊肉饼摊点为金州小区住户经营,系兴科金地小区拆迁户,生活困难,以卖羊肉饼为主要生计,该摊点以木头为燃料,烟气较大。

西堤外环路共有虎子烧烤、小扬烧烤、哈克穆等烧烤摊点,在今年3月安康城区集中整治油烟烧烤工作期间,已由木炭烧烤炉改为液化气烧烤炉,烟气较小。

属实

    汉滨区环保局对该羊肉饼摊点下达了《责令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木头燃料,改用清洁能源。

 

 

11

受理编号80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大桥路苗圃巷下午五点到晚上十一点,路边摊产生油烟及垃圾影响群众生活。

汉滨区

    经核查,汉滨区大桥路苗圃巷便民市场内有刘氏麻辣烫、陈氏烧烤等6家经营摊点,均未使用清洁能源、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垃圾桶普遍未加盖,经营产生的油烟直排,垃圾乱堆乱放。

 

属实

    汉滨区环保局、城管局和新城办事处对苗圃巷便民市场内6家摊点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停业整改,限期改用清洁能源,并在10日内安装油烟治理设施,落实摊点区域环境卫生及防尘、防蝇、防雨措施。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纪委对新城办教场社区副主任予以批评教育。

 

12

受理编号81号环境信访问题为:瀛湖镇有家门板加工厂(岚河卫生院下50米)喷漆扩撒到当地居民家门口,臭味特大,且加工厂污水未处理直排入汉江河,影响当地居民生活。

汉滨区

    该信访问题与陕环督(安)转〔201712号转交的受理编号29号信访件重复,查处情况已在市县相关媒体公开。

属实

 

 

13

受理编号82号环境信访问题为:黄沟路城投沁园小区楼顶发光字亮度过大,晚上1200还不灭,对明珠花园小区住户产生影响。

汉滨区

    经核查,城投沁园小区楼顶亮化字牌于2017330日投入使用,开灯时间为每天下午18时至第二天凌晨2时,由于发光较亮,对明珠花园小区住户夜间休息产生一定影响。

 

 

汉滨区住建局和建民办事处要求城投沁园小区物业公司迅速调整楼顶亮化字牌开灯时间,避免影响周边居民夜间休息。414日,城投沁园小区物业公司已将楼顶亮化字牌开灯时间调整为每天下午19时至晚上23时。 

汉滨区政府要求区住建局举一反三,加大对城区高层建筑夜间亮化工程的巡查监管,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4

受理编号83号环境信访问题为:江南一品东郡小区内楼下零号餐厅油烟排放厉害、楼顶排气扇噪声影响周围居民,江南一品小区22号楼东郡丁子路的烧烤店、火锅店出店经营,晚上10点后划拳喝酒吵闹声非常大,烟气、噪音对小区居民造成严重影响,向社区和汉滨区政府反映过,未得到有效解决。

汉滨区

    该信访问题与陕环督(安)转〔201712号转交的受理编号31号信访件重复,办理结果已在市县相关媒体公开。

 

属实

 

 

陕西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201747日-56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5-3335777,邮政信箱:安康市第800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