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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宣布失效2006-2010年度部分区政府公文

文件名称 汉滨区宣布失效2006-2010年度部分区政府公文
索引号 公开目录: 政府法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7-04-02 15:02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区政府按照“归口管理”和“谁起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市政府宣布失效2006—2013年度机关公文,对2006-2010年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名义发布的795份文件,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核查,并征求各镇办、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经审查,梳理的795件机关公文,确需保留的47件,主要是表彰奖励、机构变动、联合发文、卫计管理等。其中:涉及个人和单位的荣誉表彰等文件有19件;涉及行政机构公章启用、管理职能合并上划、行政职能设定等文件有5件;单位反馈仍需继续使用的文件有23件。

为确保此次清理工作顺利完成,采取以下措施强化工作推进。一是按照市政府宣布失效政府文件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确保全区政府文件的清理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对于保留的47份文件,严格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与现行相关规定进行法制审查。对确需使用的,请起草单位修订后重新发布。三是对与现行法律政策不相符的,一律废止。

12月23日,区政府常务会第12次会议审定通过了《关于宣布失效失效2006-2010年度部分区政府公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