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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 2016-10-31 16:40 | 发布文号: |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未知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山镇瓦仓村安置点2#、3#楼工程已由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字[2016]10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滨区洪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和群众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汉滨区洪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汉滨区洪山镇瓦仓村。
2.2工程规模:新建2#安置房六层砖混结构住宅,建筑面积2602.4平方米;3#楼安置房六层砖混结构住宅,建筑面积344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048平方米。
2.3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所涉及内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招标文件内容、招标投标答疑纪要及设计变更的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价:总投资95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1月4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在汉滨区有形建筑市场(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西路108号汉滨区住建局院内西侧)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五大员(安全员必须具备C证)岗位证及身份证、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身份证,土建专业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以上公告中要求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0日18时00分,地点为汉滨区有形建筑市场(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西路108号汉滨区住建局院内西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按逾期送达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西北信息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安康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网、汉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汉滨区洪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汉滨区洪山镇
邮 编:725021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629255599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新城办金川村206号
邮 编:725000
联 系 人:李林仓 谭保华
电 话:0915-3236366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