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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 2016-10-21 09:01 | 发布文号: |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未知 |
汉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汉招字〔2016〕18号
关于对安康益兴张滩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益兴长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发招标文件的通报批评
安康益兴张滩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益兴长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安康益兴张滩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益兴长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安康市汉滨区张滩镇陕南避灾扶贫搬迁中心社区项目、安康市汉滨区建民办陕南避灾扶贫搬迁长岭社区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活动中,因招标文件未及时备案,未能按公告约定时间发标,多次更改发标时间,对项目推进造成影响。现对招标人的上述行为责令限期改正,给予通报批评。
汉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