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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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16-10-10 17:45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招标公告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未知

2016年汉滨区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16年汉滨区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按照汉农综字[2016]15号文件和汉发改[2016]666号文件。招标人为汉滨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内容

项目建设为衬砌田间渠道、排洪渠、埋设管道、蓄水池、田间道路工程等,项目共分为以下两个标段:

一标段:五里镇刘营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二标段:洪山镇石狮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报名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或市政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以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为准);

3.2、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一名,资质为相应专业的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参与此工程一个施工标项投标。

3.4、因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布局分散、工程等级低、造价低、内容多、占地面积大、涉及农户多、土地纠纷复杂等特点,为了确保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按时完成任务,所有报名的投标企业在具备建筑资质及能力的前提下,须到项目建设地点进行实地考察调研,由项目所在地主要受益单位出具投标报名推荐书,推荐书应载明标段名称、调研时间、受益单位法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4. 报名须知:

报名企业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推荐书原件(所带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并附复印件二份加盖公章,外省企业在办理入陕备案后方可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5. 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5.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 10日至2016年10月14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受理,节假日休息)

5.2报名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新城办金川村206号)

5.3、联系人:  李工    

5.4、联系方式:0915-3236366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西北信息报》、《汉滨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人:汉滨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