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魏东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09月21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6-09-21 16:40 |
汉政干〔2016〕18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魏东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决定:
魏东鹏同志任汉滨区城乡就业服务管理局(汉滨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局长(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汉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洪波同志任汉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方荣武同志任汉滨区黄石滩水库管理局(八一水库管理处)副局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9日
抄送:区委各工作部门,区纪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