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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林业局2015年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

文件名称 汉滨区林业局2015年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
索引号 公开目录: 部门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6年09月14日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6-09-14 15:56

   根据《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的通知》和汉滨区财政局《汉滨区财政决算公开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汉滨区林业局2015年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林业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中、省、市、区关于林业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并提出全区林业及蚕茶果等山林经济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协调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的实施,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管理;组织指导重点区域绿化工程;组织指导全区林业后备战略资源培育;组织指导森林培育、植树造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承办区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依法对林木种苗实施管理,指导全区林木种苗基地建设。

(三)负责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开发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负责全区林业行政执法管理,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

(四)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物资源、湿地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负责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监督濒危物种和国家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经营管理;组织指导全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组织指导全区森林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

(五)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指导、协调全区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侦破、查处工作。 

(六)负责组织指导全区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林权管理、林权纠纷调查处理。

(七)制定、组织、实施全区林业及山林经济发展规划,对全区林业及山林经济发展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组织开展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建立农村林业合作组织。

(八)负责审核、指导全区林业系统的基础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负责全区林业资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使用。 

(九)负责全区林业科技和教育宣传工作,指导林业队伍建设;指导全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十)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编制情况

一)汉滨区林业局内设办公室业务股、林政股、3个股室,区林业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

二)部门管理机构

(一)1、汉滨区森林公安分局

森林公安分局加挂区公安局森林公安警察大队和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牌子实行林业和公安部门双重领导,党政工作以林业主管部门管理为主,公安业务以公安部门管理为主。

主要职责:指导全区林业公安工作和林业公安队伍的组织、思想、作风、业务建设;监督管理林区治安工作;监督管理全区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的侦破、查处;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或接受林业主管部门委托开展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负责组织和协调、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负责火情监测,发布森林火险预报和森林火灾信息报告,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对扑灭火灾实施统一指挥;组织指导全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与防火设施建设。专项政法编制4人

2、文武山森林公安派出所、江北森林公安派出所、凤凰山森林公安派出所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林区治安、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的侦破、查处;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或接受林业主管部门委托开展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负责辖区内火情监测和森林火灾信息报告;负责辖区内火灾案件侦破等工作。专项政法编制12人

)区林业局管理事业单位

汉滨区退耕还林管理办公室(汉滨区林业产权服务中心)、汉滨区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办公室、汉滨区林场、汉滨区蚕茶果技术中心、汉滨区林业种苗管理站(汉滨区林木繁育推广苗圃)、汉滨区林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站、汉滨区林业技术推广站(飞机播种造林工作站)、汉滨区林业调查规划队、平头山林场、汉滨区木材检查站(大河、茨沟、吉河)。事业编制114人

    2015年实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开支人数157人(不包括汉滨区林场),其中在职110人,退休47人。

    三、2015年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847,532元,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847,532元。

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46,632元,其中人员经费9,149,887.50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696,744.50元(车辆运行费15.03万元、公务接待0.1万元);

一般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72,000,900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43,449,800元(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森林培育支出14,772,800元,林业产业化支出6,550,000元,林业防灾减灾支出1,150,000元,林业技术推广支出1,640,0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465,100元,林业执法与监督支出256,000元,其他林业支出1,717,200元。

 

汉滨区林场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2015年实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开支人数43,其中在职28人,退休15人。

    2015年度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53,388.5元,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5,071.61元,结转68,316.89元

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85,071.61元,其中人员经费2,712,529.36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72,542.25(车辆运行费26,338.56元);

 

附一:汉滨区林业局部门决算公开数据统计表

附二:汉滨区林场(本级)决算公开数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