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9月1日起正式实施;9月5日将迎来首个“中华慈善日”。为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慈善法》,9月1日上午,由区民政局牵头,区慈善协会、区司法局、老城办、新城办参与,旨在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慈善法的宣传工作,加强慈善文化的宣传,提高全民慈善意识的专题系列宣传活动,在安康中心城区白天鹅广场隆重举行。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宣讲《慈善法》有关知识,热情解答市民的询问,现场发放《慈善法》宣传页、学习资料和安康慈善季刊等。整个活动现场人头攒动,广大市民们积极参与,有的在展板前驻足观看,有的向工作人员咨询交流,有的边走边看宣传资料。
此次活动的举办,让广大市民更多的关注《慈善法》,更直接的学习和了解《慈善法》的相关知识,激励更多的市民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为学习宣传贯彻《慈善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据悉,今年3月1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这是我国慈善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为慈善事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将引领、规范、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史的里程碑,是现代慈善事业形成的重要标志。
《慈善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慈善法的调整范围、慈善组织的规范引导、慈善募捐和慈善捐赠、慈善信托、慈善财产、规范慈善服务、慈善事业发展的促进措施、监督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