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我市已清理取消65个行政许可项目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3年08月30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3-08-30 08:15 |
记者近日从市法制办获悉,我市近年来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加大行政执法依据清理工作力度,集中开展了市级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工作。市级42个部门上报许可项目397项,其中收费项目92项,经清理审查取消65项,并已正式向社会公布。
按照依法行政和机构改革工作要求,我市结合各行政单位“三定”方案,明确执法主体资格,把执法职权、执法项目分解到具体执法岗位,严格执法人员管理,全市55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依法行政暨执法证件更换培训,审领证件5215个。通过集中开展市级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工作,制定了《安康市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对市级所有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全面登记清理,明确许可名称、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和收费依据。全市161个镇办书记、镇长(主任)全部经历过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和市法制办联合举办的依法行政培训班。
为增强政府决策透明度,我市自去年6月推行政府常务会议群众代表旁听制度以来,已有39名市民代表旁听了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方面,近年来我市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等重大问题,落实法律风险评估、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多次邀请省内外专家就重大决策进行合理性、可行性评估,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提高决策科学水平。市政府还聘请了5名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项目、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疑难问题的处理,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