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陕西省委同意,省委办公厅印发《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委、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指出,建立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是陕西省委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扎实”要求、实现追赶超越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制度安排。三项机制相互衔接配套,形成了系统科学的制度体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遵循。干部鼓励激励机制,重点解决干部干事创业内动力不足的问题,让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得褒奖、获重用。干部容错纠错机制,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鼓励探索、宽容失误,让敢担当、敢创新的干部没顾虑、有舞台。干部能上能下机制,重点解决干部干事创业外压力不够的问题,让不适应、不作为的干部受惩戒、让位子。三项机制的建立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符合省情实际,顺应广大干部群众意愿,对于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保持追赶超越精气神、打赢全面小康决胜战,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陕西省委制定的《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出台后,随即在全省广大党员干部中引发热议。大家纷纷表示,三项机制无疑让干部卸下思想包袱、勇谋善为,也给干事创业干部吃下“定心丸”,让干事创业的领导干部真正“敢作敢为,有所作为”。
汉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双耀认为,建立三项机制,是省委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扎实”要求、实现追赶超越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制度安排。文件的出台非常必要,也很及时,是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存在的“为官不为”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是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保障。
铜川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刚表示,三项机制是解决为官不为、为官慢为、为官慎为问题的创新之举,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新动力,为全省上下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改革创新树立了标杆。现在关键是要细学、实抓、真用,认真领会和把握三项机制核心要求、关键环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奋发有为、追赶超越。
“在我们乡镇基层工作的广大党员干部,由于长期在一线默默奉献,相对来说晋升渠道比较窄,三项机制的提出,激发了大家干事创业,积极奉献的热情。”在基层工作多年的岐山县凤鸣镇党委书记康凯表示,三项机制实际上是给我们指明了方向,是对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干部的一种鼓励,用制度激发追赶超越精气神,更为基层乡镇干部大胆干事创业“明了方向、撑了腰杆、涨了士气”。
多名接受采访的干部表示,三项机制中提到的“容错”绝对不是放任犯错,更不是鼓励“违规”,重要的是划清界限。在西安市碑林区民政局低保科科长常晓华看来,容错纠错办法中列入“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中,因着眼于提高效率进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查出现一定失误或偏差的,可以进行容错”这一条,并不是放低工作要求,相反更有责任使工作尽量少出甚至不出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