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马义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07月07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6-07-07 17:34 |
汉政干〔2016〕13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马义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决定:
马义平同志任汉滨区老城办事处主任;
汪金文同志任汉滨区老城办事处副主任;
陈平同志任汉滨区新城办事处副主任;
刘夫林同志任汉滨区扶贫开发局副局长,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陈峰同志汉滨区新城办事处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陈康玲同志汉滨区招商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辉同志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余永涛同志汉滨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副主任职务。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4日
抄送:区委各工作部门,区纪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