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认真落实汉滨区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任务的通知》(汉办字〔2016〕56号)要求,我局及时成立工作机构,结合行业特点,细化工作任务,部署落实创建各项工作,现将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根据区上下达的工作任务,结合我区卫生计生行业特点和优势,制定下发了《汉滨区卫生计生系统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的通知》,从提供优先服务、确定定点医院、支持驻军卫生事业改革和建设、减免有关费用、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开展送医送药活动、做好征兵体检等方面进行了工作安排和细化,深入开展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工作,积极支持军队卫生事业改革建设,切实做好现役军人及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和年度征兵体检工作等。
二、积极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区直各医疗机构在服务窗口醒目位置设置、张贴了“军人优先”标识牌或提示牌,并开设了“军人窗口”和“军人就医绿色通道”,切实为军人优抚对象提供挂号、就诊、取药、住院“四优先”服务。同时,机关、各医疗卫生单位在醒目位置(电子屏)悬挂(播放)双拥模范城宣传标语,积极改善服务条件,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为军人及优抚对象提供环境优美、温馨舒适、细心周到、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二是确定区一院、区二院、区三院、区中医院为汉滨辖区驻军、武警、消防官兵的医疗救治定点医院。三是对持有效证件的现役军人一律减免门诊挂号费和诊查费,对优抚对象减免门诊挂号费。四是结合健康扶贫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村特困优抚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对象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的资助工作,对农村五保优抚对象参合个人缴费部分有财政全额资助;将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住院医疗费的优抚对象优先纳入疾病应急救助范围,防止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同时,在开展的“天使健康扶贫行动”中,各医疗卫生机构对因病致贫(返贫)优抚对象优先列入“一对一”帮扶对象。五是开展送医送药活动。6月中旬至月底,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在辖区开展服务百姓健康义诊活动,同时,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对65岁以上优抚对象免费体检,并及时为其建立健康档案,服务对象包含了现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军烈属和复员军人;新城、老城社区服务中心到军队驻地开展义诊、免费体检,进行送医送药活动。体现了拥军优属、军民一家的融洽。
三、下步工作安排。我局结合医疗卫生计生健康扶贫计划,利用行业优势,通过区各医疗机构组建医疗队,准备在“八一”建军节、国庆节、春节等重大节假日,为现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军烈属和复员军人进行义诊、免费体检或到军队驻地开展送医送药活动;各乡镇卫生院开展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农村特困、因病致贫(返贫)优抚对象,倾尽职能,给予政策和医疗帮扶;在8月份认真开展征兵体检工作,坚持体检标准,规范体检工作程序,严格把关,确保兵源质量。
我局定会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双拥办工作要求,认真履职,确保我区顺利通过全国双拥模范城的检查验收。
汉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