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汉滨区委办公室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滨区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22 17:32

各镇办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区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双拥工作,区委、区政府决定,2016年开展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活动。现将《汉滨区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安康市汉滨区委办公室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日

 

汉滨区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进一步促进军政军民团结,不断巩固提升全省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根据《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国拥〔2015〕5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康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16〕2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着眼于巩固加强军政军民团结、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坚持为全区大局服务、为提高部队战斗力服务、为广大军民服务、为促进社会和谐服务,把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结合起来,把发展社会生产力和提高部队战斗力结合起来,把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与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结合起来,举全区军民之力,打造双拥城市品牌,不断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为加快建设美丽富裕和谐新汉滨提供坚强保证。

二、目标任务

按照“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拥军工作扎实有效、拥政爱民成果显著、政策法规落到实处、双拥活动坚持经常、军民共建富有成效、军政军民关系融洽”的总要求,深入开展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工作,确保2016年通过验收,完成“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任务。

三、方法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2016年5月中下旬)。

1.健全组织领导。调整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责任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双拥办)

2.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创建工作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方法步骤、职责分工及具体措施。(责任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人武部、区双拥办)

3.部署工作任务。组织召开区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动员大会和全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各成员单位对照《创建国家双拥模范城考核细则》,进一步细化任务,做到责任到人、各负其责。(责任单位:区双拥办、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5月中旬至6月中旬)。

1.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将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采取培训、板报、演讲、征文、军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宣传教育和国防教育。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制定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宣传工作方案,主动与有关部门对接协调,在城市主要街道、车站和进出城高速路口设立一批大型户外永久性或电子显示双拥宣传牌。各镇办要在集镇、中心村(社区)、村组院落张贴宣传标语,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报道双拥工作动态,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区双拥办、区新闻中心、各镇办)

2.全面落实双拥政策。

(1)落实双拥工作制度。召开一次党委议军会,组织一次区级领导“军事日”活动,举办一期国防知识讲座,组织区级领导到部队现场办公,开展区级领导走访慰问驻军部队活动。定期召开军政座谈会、军地联席会、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例会等会议。(责任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人武部、区双拥办)

(2)落实优抚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坚持国家和社会抚恤优待有机结合,着力解决优抚对象“生活难、就医难、住房难”问题。严格执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规定,落实义务兵立功受奖优待奖励政策。(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镇办)

(3)落实安置政策。严格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及时妥善安置军队转业干部,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服务管理政策;认真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士官)和无军籍退休职工接收安置工作。(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区民政局)

3.积极开展“为驻军部队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和“强军优属办好九件实事”活动。一是大力开展“为驻军部队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活动。主要围绕贯彻强军目标,解决部队训练演习、战备执勤、处置突发事件和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围绕部队重点工程建设,在场地、资金、物资等方面给予支持;围绕保护军事设施安全,大力整治驻军部队周围治安、卫生环境;围绕部队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科技、教育资源优势,协助部队培养新型军事人才;围绕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及时依法解决军人军属涉诉、涉法问题,扶持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安置,优先照顾驻军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入托;围绕影响军地军民关系的突出问题,着力排查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围绕军队保障社会化,在政策、资金上给予必要的支持;围绕活跃部队文化生活,深入部队开展慰问演出。二是认真开展“强军优属办好九件实事”活动。建立现役官兵电子档案及联系渠道;定期到军属家中走访帮助解决涉军维权等方面的难题;帮扶特困军属创业就业,率先进入小康;征求官兵及所在部队意见,协助做好官兵的稳定工作;及时悬挂“光荣军属”荣誉牌,增强军属荣誉感和责任感;送好立功受奖喜报,鼓励官兵建功立业;开辟“喜看家乡新变化,建功立业在军营”专栏,营造热爱家乡,献身国防舆论氛围;评选模范军属,牵引拥军优属导向;致慰问信把温暖爱心及时传送到每位官兵。(责任单位:区双拥办、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区人武部)

4.驻区部队积极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建设。驻区部队要定期组织人民军队开展拥政爱民光荣传统教育,培育和宣扬拥政爱民工作先进典型,切实形成拥政爱民的鲜明导向。要积极投身地方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建设、助学兴教、平安创建等军民共建活动,打造一批具有汉滨特色的军民共建示范点。团以上单位要确定脱贫攻坚联系点,实施精准扶贫项目,帮助贫困农村和困难群众脱贫致富,团以上领导干部与贫困学生结对子,实施“结对子”助学计划,帮助更多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并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补充“结对子”,保持活动的长期性稳定性。协同地方部门深入抓好国防教育,抓好学生军训,不断深化全民国防观念。要注重在用兵中练兵强兵,主动承担抗洪抢险、抗旱救灾、森林灭火、应急救援、安保警戒等急难险重任务,切实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积极作用。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企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和退役士兵预备役官兵的思想稳定工作,加强军警军民联防联治,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共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责任单位:区人武部、驻区各部队)

(三)迎接检查阶段(2016年6月下旬)。

1.召开一次迎检工作协调会。组织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工作协调会,对迎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迎检任务和要求。(责任单位:区双拥办、区人武部)

2.开展一次文化进军营和文艺团体进军营慰问演出活动。组织书协、美协艺术家和文艺团体进入部队开展一次文化进军营和慰问演出活动。(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双拥办、区人武部、文广旅游局)

3.出版一册成果汇编。梳理我区近年来双拥工作取得成果,制成纪实材料汇编和图片集。(责任单位:区双拥办、区人武部)

4.拍摄一部专题片。拍摄一部反映全区争创双拥模范城思路、举措及成果的纪实专题片。(责任单位:区双拥办、新闻中心)

5.形成一套迎检材料。根据《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各成员单位将相关文件资料报送区双拥办统一汇总成册。(责任单位:区双拥办、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6.设立一批迎检现场观摩点。选定一批国防教育、双拥共建、扶贫帮困等不同类型的双拥典型示范点,作为迎检验收观摩现场。(区双拥办、各镇办)

7.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适时组织对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镇办完成创建工作任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督导,查找薄弱环节,指导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人武部、区双拥办、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7月一12月)。

认真总结双拥工作的成绩和不足,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长效机制,推广双拥工作经验,提升双拥工作整体水平。(责任单位:区双拥办、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由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抓好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由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创建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区人武部:负责协调驻军开展拥政爱民活动。

区双拥办:负责双拥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加强与成员单位、各镇办和驻区部队联系,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工作,推广典型;指导军民共建双拥模范城活动;组织开展大型双拥宣传教育活动;参与协调和解决军地军民纠纷;收集整理双拥创建工作资料。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做好部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协助做好军人家属就业和子女入学工作;总结表彰军转安置工作先进典型;总结表彰军队转业干部中的先进典型;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拥军优属工作;做好军队随军家属中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接收安置;协助解决好企业中困难军转干部的生活。配合做好城镇义务兵的安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和退役士兵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工作;做好部队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以及下岗军人家属的安置、培训、就业、创业以及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工作。

区委宣传部:把全民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宣传工作计划。协调宣传、文化、新闻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宣传双拥典型和先进经验,推动军民共建;大力弘扬爱国拥军的奉献精神,倡导关心、支持、爱护人民军队的社会风尚。

区民政局:组织开展为驻军部队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活动;督促落实拥军优属法规和政策,做好军人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工作;做好烈士褒扬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保护和管理;做好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积极开发和使用军地两用人才。

区发改局:将拥军优属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参与协调军队建设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协调驻军部队支援地方重点工程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做好部队的粮油供应工作,设立军粮专供点,实行优先优质服务,帮助部队官兵改善伙食。

区教体局:将国防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内容,利用烈士陵园、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基地,开展革命历史和革命传统教育,增强广大青少年的国防意识;开展军队和学校共建活动;组织学生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为驻军和优抚对象做好事、送温暖;积极解决军队干部子女的入学入托问题。

区财政局:认真落实支持驻区部队所需的训练和建设经费;按照政策规定落实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提标以及医疗补助资金,落实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中的地方配套资金;保障双拥创建工作经费。

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做好《军事设施保护法》及其相关法规的宣传教育,协助部队保护好军事设施;依法惩治破坏军事设施、侵害军人及家属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军警民联防联治;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转业干部、转业士官、复员、退伍军人及随军、随迁家属户口迁移工作;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保障部队军事运输畅通;依法妥善处理军地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干警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协助征兵部门做好新征兵员的政审工作。

区住建局:协助做好城区主要场所、交通要道和旅游景点双拥宣传标语的设置;协助部队搞好军事设施和生活用水设施建设;协调解决优抚对象的住房困难问题;参与处理军地之间的房地产矛盾纠纷。

区经贸局:积极组织开展企业拥军,督促地方企业搞好军需物资生产供应,引导优抚对象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区交通局:做好国防战备公路的维修保养,确保军事运输畅通;对残疾军人、现役军人乘车提供方便,并按规定给予票价优惠;组织开展军警民共建文明车站、文明运输活动,在车站、码头开设军人优先售票窗口和休息室。

区农业局:支持部队发展农业生产和“菜篮子”工程,扶持贫困军属和优抚对象发展生产、脱贫致富。

区卫计局:支持军队卫生事业改革和建设,在全区各医院对军人和优抚对象实行挂牌优先服务,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协助征兵部门做好新征兵员体检工作。

区文广旅游局:做好双拥和国防知识普及宣传工作,及时宣传报道重大双拥活动和双拥典型;帮助部队培训文化骨干,组织文艺团体创作演出进军营活动;为部队文化中心建设提供支援和帮助;配合搞好节日期间的军民联欢活动;落实关于政府文物园林、旅游景点向现役军人、退伍老战士和残疾军人免费开放的规定。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转业退伍军人和军队随军家属进入市场提供优惠服务,对优抚对象的生产经营和以安置随军家属就业为主的经营实体提供帮助,对双拥公益广告实行免费。

区城管分局:配合做好城市主要街道、社区、公共场所宣传工作。

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等组织要发挥好职工、妇女、团员的作用,建立烈士军属、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关爱、帮扶机制。

各镇(办)负责组织辖区单位和村(社区)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协调辖区驻军和地方的关系,落实好各项优抚政策,开展为驻军部队“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活动,为他们执行多样化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是我区军地双方共同创造的一项崇高荣誉,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的需要。各镇办,驻区部队要把双拥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党委、政府和部队的重要工作日程,军地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创建活动,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着力构建领导重视、部门参与、军地互动的创建工作格局。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部署双拥创建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各镇办要成立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充实双拥办人员,确保双拥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由区双拥办牵头,宣传部门负责,在报纸、电视台、政府网站等主要媒体,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对争创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双拥、支持双拥、参与双拥的浓厚氛围。各镇办和驻区部队要在交通要道、中心城区、机关、社区等重要位置,策划一批双拥宣传牌,提升争创双拥模范城的整体形象。

(三)完善机制,推进落实。坚持联席会议、定期走访、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沟通军地关系,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要健全基层群众性双拥组织,完善双拥网络,建立双拥工作联系点,推动双拥工作进企业、进乡村、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连队。要夯实基础,进一步深化军地“双向服务”活动,培育典型,创造特色。要强化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顺利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