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徐信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05月25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6-05-25 16:30 |
汉政干〔2016〕9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徐信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决定:
徐信波同志任汉滨区建民办事处主任;
免去李增武同志汉滨区建民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王宏同志汉滨区老城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王隆银同志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刘元林同志汉滨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兼)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张玉琴同志汉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5日
抄送:区委各工作部门,区纪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