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江北水厂提质扩能工程(净水厂)施工监理招标澄清公告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03月30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6-03-30 09:50 |
因招标代理机构工作失误,2016年3月25日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安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网》、《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汉滨区人民政府网》、《各界导报》发布的江北水厂提质扩能工程(净水厂)施工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内容不一致,现作出澄清如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省级以上(含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6年3月30日至2016年4月6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节假日除外),在汉滨区有形建筑市场(育才西路108号汉滨区住建局院内)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现场监理人员证、总监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所带证书、证件均为原件,附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由委托代理人本人前来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3日18时00分,地点为汉滨区有形建筑市场(育才西路108号汉滨区住建局院内西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按逾期送达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澄清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安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网》、《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汉滨区人民政府网》、《各界导报》发布。
8、招标公告除上述内容,其他不变,已经报名登记的企业,继续有效。其他未尽事宜,以建设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9、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康市自来水公司 单位名称: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汉宁路 地 址:汉滨区西内环路
邮 编:725000 邮 编: 725000
联 系 人:张会悟 联 系 人: 周鲜
电 话:13909155269 电 话:0915-3234237
安康市自来水公司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