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沈坝镇陕南避灾扶贫搬迁中心社区8#、10#、11#楼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03月28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6-03-28 08:11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滨区沈坝镇陕南避灾扶贫搬迁中心社区8#、10#、11#楼工程施工已由汉发改字[2015]111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滨区沈坝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项目配套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汉滨区沈坝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汉滨区沈坝镇中心社区
2.2工程规模: 新建安置房3栋,其中8#楼为底框结构7层,建筑面积
3752.00㎡;10#楼为底框结构6层,建筑面积1920.00㎡;
11#楼为砖混结构5层,建筑面积1600.00㎡,总建筑面积:
7272.00平方米,单栋最大跨度5.7米。
2.3计划工期: 408天
2.4招标范围: 新建安置房3栋,其中8#楼为底框结构7层,建筑面积
3752.00㎡;10#楼为底框结构6层,建筑面积1920.00㎡;
11#楼为砖混结构5层,建筑面积1600.00㎡,总建筑面积:
7272.00平方米,单栋最大跨度5.7米。
2.5项目估算价: 1100万元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省注册(含省注册)以上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 /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4月1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在汉滨区有形建筑市场(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西路108号汉滨区住建局院内西侧)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等,(所带证书、证件均为原件,附胶装成册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6日18时00分,地点为:汉滨区有形建筑市场(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西路108号汉滨区住建局院内西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各界导报》、《安康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网》、《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汉滨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汉滨区沈坝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汉滨区沈坝镇
邮 编: 725000
联 系 人: 付远成
电 话: 13509159886
代理机构: 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汉滨区兴安中路广场大厦1901室
联 系 人: 黄 晶
电 话: 0915-3200783
邮 编: 725000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