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瀛湖镇2015年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护坡挡墙项目招标公告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03月15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6-03-15 08:44 |
一、招标人:汉滨区瀛湖镇人民政府
二、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工程名称:汉滨区瀛湖镇2015年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护坡挡墙项目
四、工程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汉滨区瀛湖镇,建设内容包括加固桩、桩顶防水硬化、排水沟、桩身抹灰、零星工程等,资金到位,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单位。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
五、本招标条件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在近三年有类似项目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须知:
报名企业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等资料(各类证、照应携带原件备验,再统一报送贰套用A4纸复印件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的全部资料)在指定地点进行报名,按照安康市国土资源局安国土资办发[2015]71号文件要求,投标报名企业必须在安康市移民搬迁安置点护坡挡墙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各界导报》和《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及《汉滨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八、报名地点: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安康市金堂东路东郡小区路口广场西侧办公楼三楼)
九、报名时间:2016年3月15日至2016年3月21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十、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915-3180668 13891575530
招标人:汉滨区瀛湖镇人民政府
2016 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