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卢大根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02月18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6-02-18 15:22 |
汉政干〔2016〕4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卢大根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决定:
卢大根同志任汉滨区新城办事处主任,原任汉滨区城市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副主任、汉滨区新城办征地拆迁办公室主任职务因机构更名自行免去;
陈建军同志任汉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王国栋同志任汉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正科级),原任汉滨区卫生局副局长(正科)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张志军、张世新同志任汉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原任汉滨区卫生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王开德、张玉琴、李永清同志任汉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原任汉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毛成军同志任汉滨区文广旅游局副局长(正科级),原任汉滨区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向飞同志任汉滨区文广旅游局副局长(正科级),原任汉滨区旅游局副局长(正科)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余小梅同志任汉滨区文广旅游局副局长,原任汉滨区旅游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王修莲同志任汉滨区文广旅游局副局长,原任汉滨区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罗先升同志任汉滨区物价局局长(正科级)。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6日
抄送:区委各工作部门,区纪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