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最高人民法院又传来喜讯:我市法院系统2名个人和1个集体受到最高法院表彰:旬阳县法院赵湾法庭庭长骆云桥被授予“全国法院模范法官”称号,安康市中院宣教处副处长张涛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安康市汉滨区法院刑事审判庭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这是自2007年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2013年被省高院授予全省刑事审判先进集体、2014年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以来,该庭获得的又一项殊荣。
汉滨法院刑事审判庭近年来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稳步上升。该庭对于人民群众关注、反响强烈的案件,及时与公诉机关沟通,快审快结;在全市法院率先运行量刑规范化办案系统,在法、检市县两院共同举办的“量刑规范化研讨会”上,进行了量刑规范化庭审观摩示范。2011年、2012年该院受西北政法大学邀请两次参加西北大学与美国纽约大学联合举办的《中美重罪量刑程序比较研讨会》和《中美侦查程序比较研讨会》,在研讨会上该院分别作了量刑规范化和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的发言以及作了庭前会议模拟和排除非法证据模拟庭审,受到了在会中外专家的一致好评。该庭根据不同情况,经常到学校、社区、农村、监狱等地开庭、举办法制讲座、普及法律知识,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