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汉滨区建筑市场相关企业第二次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2022-000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01月19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6-01-19 08:38 |
汉住建字〔2016〕11号
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汉滨区建筑市场相关企业第二次
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施工、监理、招投标代理、检测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根据汉滨区住建局《关于在全区开展建筑市场相关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汉住建字〔2015〕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建筑市场实际,经我局研究决定,将于2016年1月18日起开展全区建筑市场相关企业第二次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参加过第一次信用评价的企业,基础信息资料未发生变动的无需再次申报,只需提供2013年1月31日至2016年1月31日期间的良好及不良行为资料,并装订成册报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资料送审时间截止2016年3月18日。
二、未参加第一次信用评价的企业需登陆汉滨区住建局网站,点击招标平台,完成基本信息和奖惩信息录入工作。信息录入完成后,打印整套表格,连同审验资料、申请表(见附件)装订成册,报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三、信息录入及资料送审时间截止2016年3月18日。逾期未填报审核的,由企业自行负责。(联系人:马坚, 联系电话:0915-3211037)
四、本次信用评价工作预计五月中旬完成,在此期间,第一次信用评价结果延续使用。
特此通知。
附件:汉滨区建筑市场相关企业信用评价申请表
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月14日
抄送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局各位领导。
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月14日印发
汉滨区建筑市场相关企业
信用评价
申 请 表
申请单位: (盖 章)
填表日期:
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 诺 书
我单位根据《关于在全区开展建筑市场相关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和相关规定,参加此次信用评价。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信用评价的各项要求、规则和纪律;
二、认真完成本单位的基础信息录入,并主动接受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检查和验证;
三、在申请本信用评价中所提交的资料和数据全部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和原件内容一致,原件存在我单位,并对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负责。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