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1日14时40分许,在汉滨城区香溪大道供销车队门前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三辆小型客车受损及一人受伤。
经初查:2016年1月11日,梁某驾驶陕B32XXX号重型自卸货车由汉阴县装载货物驶往平利县,当日14时40分许,该车行驶至汉滨区香溪大道供销车队门前,将车辆临时停放在供销车队大门东侧非机动车道内,梁某下车准备帮同行司机修车。当梁某下车步行有十米远左右,重型自卸货车发生后溜,先后与停在路边的三辆小型客车及路灯杆、绿化树碰撞,绿化树又将人行道路行人李某砸伤,该车继续滑行至供销车队大门撞至门柱后停止,造成三辆小型客车及供销车队大门受损、一名行人受伤。
汉滨交警大队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开展事故勘查、调查工作,伤者李某无生命危险,已入院治疗。
目前,涉案车辆已暂扣,肇事驾驶员正在接受调查,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