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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统计局2015年财政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文件名称 汉滨区统计局2015年财政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索引号 公开目录: 部门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5年11月04日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5-11-04 10:17

根据《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的通知》(汉政办发[2013]170号)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区统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拟订全区统计规划以及全区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
  (二)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调查体系,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核算全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发布普查公报。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财税金融保险业、运输仓储业、计算机及其它服务业等统计调查,搜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全区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六)组织开展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监督,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意见。
   (七)加强对全区各镇办、各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管理。负责对区级各有关部门和镇办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有关数据的审核。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区级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镇办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协助上级部门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资格考试、从业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建立健全并管理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推广计算机及传输技术在全区统计工作中的运用。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5年度重点及职能工作
    (一)做好“四上”企业培育申报工作,全年培育申报“四上”企业40户以上;做好投资统计改革和以GDP核算为中心的常规专业调查统计工作。

(二)继续落实好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4次以上。不断加强经济运行预测预警和分析研判,及时研究解决经济运行和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 加强统计分析和信息报送,全年撰写各类统计信息50条以上,统计分析25篇以上。   

(四)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全年完成统计执法案件5件以上。

(五)扎实做好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开发利用工作,发布《经济普查数据公报》,撰写专题调研文章5篇以上。
     

三、部门基本情况

局机关行政编制股室 4个:办公室、综合股、农业股、工贸股。局所属事业单位2个: 汉滨区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和汉滨区社会经济普查中心。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一)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含工人,不包括临时人员。总编制数30人,实有30人,其中行政及参公编制  14人,实有14人;工勤人员1人,实有1人;事业编制 15 人,实有 15人。依照2014年12月底工资表,人员经费按国家工资福利相关政策核定。

(二)日常公务经费:根据《汉滨区本级单位2014年部门预算》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
  (三)2015年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1978968元,全部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1978968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671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8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23868元。

 

附:汉滨区统计局2015年收支预算表 
       汉滨区统计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汉滨区统计局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