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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文件名称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索引号 公开目录: 人事任免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5年10月10日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5-10-10 17:55

 

汉政〔2015〕16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区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经区政府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区政府领导同志分工通知如下:

范传斌(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

李森文(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负责区政府工作及农业农村工作,综合协调发改、统计、财税、公安、人社、监察、综治、信访、农业、林业、水利、防汛等方面工作。分管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外事办、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招待所)、区发改局(重点项目办、金融办、物价局)、统计局、财政局(公共资产管理局、国库支付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地税分局、国税局、人社局(城乡就业服务局、城乡居民养老中心、社保经办中心)、农业局(农机局)、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桑茶果服务中心、林场)、水利局(防汛办、黄石滩管理局)、综治办、监察局、审计局、信访局(信访接待中心)。联系区人大、人武部、法院、检察院、编办、烟叶公司、信用联社、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市农行营业部、市气象局。

李建飞(区政府副区长)负责住建、国土资源管理、扶贫、民族宗教、中心城市建设管理及过境高速公路铁路建设环境保障等方面工作。分管区住建局、国土分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土地统征中心)、扶贫局、城管局、民族宗教局、征收办。联系区政协(民主党派)、台办,市公积金中心汉滨管理部、人寿保险公司、人民保险公司、市人行营业部、市建行营业部、市农发行营业部。

李  珺(区政府副区长):负责教体、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计划生育、文化广播电视、双创、旅游等方面工作,协助抓好城市管理工作。分管区教体局(督导室、招生办)、卫生局(爱卫办、疾控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计生局(计生服务站)、文广局(文化馆、汉调二黄研究院)、双创办、旅游局、红十字会,协管城管局。联系区总工会、文联、共青团、妇联。

田  刚(区政府副区长)负责司法、民政、科技、库区移民、粮食、盐务、救灾等方面工作。分管区司法局(公证处)、民政局(老龄办)、残联、科技局、移民局、粮食局、供销社、盐务局。联系市邮政局、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区科协、档案史志局。

    荆  钟(区政府副区长)负责工业经济、五里工业集中区、交通、安全生产、招商、环保、专业市场建设和安旬路援建环境保障等方面工作,协助抓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分管区经贸局(中小企业促进局)手工联社、五里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交通局(农村公路管理局)、安监局、招商局、工商局、质监局、环保分局,协管发改局(重点项目办、金融办、物价局)。联系市供电局营销部、工商银行,区公路段、工商联(商会)。

李致国(区政府副区长)协助负责扶贫开发工作。协助分管区扶贫局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2015年9月30

  抄送:市政府办。

      区委各工作部门,区纪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30日印发

 

 

附:PDF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