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吉河镇陕南避灾扶贫搬迁前进社区扩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5年10月08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5-10-08 08:04 |
一、招 标 人:汉滨区吉河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汉滨区吉河镇陕南避灾扶贫搬迁前进社区扩建工程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安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五、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汉滨区吉河镇前进村二、三组,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安置楼37栋,均为6层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52468.81㎡,其中:1#、1#-1、1#-2、1#-3、1#-4、1#-5共6栋,单栋面积为1055.08㎡。2#单栋面积为1263.78㎡,3#单栋面积为736.32㎡。4#单栋面积为1487.14㎡。5#、5#-1、6#、6#-1、6#-2、7#、7#-1、7#-2共8栋,单栋面积为1554.39㎡。8#、8#-1、8#-2单栋面积为1457.52㎡。9#、9#-1、9#-2单栋面积为1360.65㎡。10#、10#-1、10#-2、11#、11#-1、11#-2、12#、12#-1、12#-2、13#、13#-1、13#-2、14#、14#-1单栋面积为1554.39㎡。最大单跨5.7m,计划投资7200万元。工程经汉发改字[2014]709号文件批准建设。前期手续齐全,资金已到位,施工现场已达“三通一平”,具备开工条件,现向社会公开招标选定施工监理承包单位。
六、报名条件:
报名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建专业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监理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监理执业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七、报名须知:
参加报名的企业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工程监理资质证书、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承诺书 (所带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及两套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省外企业还须携带外地企业入陕备案登记证明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陕西招标与采购网》、《各界导报》、《安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网》、《汉滨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并在汉滨区吉河镇人民政府告示栏张贴、汉滨区有形建筑市场告示栏张贴。
九、报名时间:2015年10月8日至2015年10月13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汉滨区有形建筑市场
(育才西路108号汉滨区住建局院内)
联 系 人: 马晨芝 张新广
联系电话:0915-3220258 15667890101
此项工程如已在建,举报电话:0915-3226170 邮箱:1908654753@QQ.com
汉滨区吉河镇人民政府
2015年 9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