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刘驰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5年08月07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5-08-07 17:40 |
汉政干〔2015〕4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刘驰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刘驰同志汉滨区新城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李家玉同志汉滨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兼)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原任汉滨区航运管理局局长职务因机构更名自行免去。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2015年8月6日
抄送:区委各工作部门,区纪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6日 印发
附:PDF原文件